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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龍 泉 二 號 】 資 料 庫 回 應
資 料 庫 規 畫 與 程 式 撰 作 : 陳 郁 夫
書 名 : 作 者 : 出 版 :
宋 史 元   脫 脫 等 。 中 華 書 局
簡 介 : 本 紀 47, 表 32, 書 志 162, 列 傳 255, 計 496卷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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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筆
本 紀 宋 史 卷 四 十 四   本 紀 第 四 十 四   p-0857

    五 月 甲 午 , 孫 夢 觀 兼 資 善 堂 贊 讀 , 章 鑑 兼 資 善 堂 直 講 。 先 聖 五 十 代 孫 孔 元 龍 賜 迪 功 郎 , 授 初 品 官 。 甲 辰 , 羅 氏 鬼 國 遣 報 思 、 播 言 : 大 元 兵 屯 大 理 國 , 取 道 西 南 , 將 大 入 邊 。 詔 以 銀 萬 兩 , 使 思 、 播 結 約 羅 鬼 為 援 。 徐 清 叟 奪 資 政 殿 大 學 士 罷 祠 祿 , 王 埜 奪 端 明 殿 學 士 罷 祠 , 仍 褫 執 政 恩 數 。 丁 未 , 太 白 晝 見 。 詔 申 嚴 老 鼠 隘 防 戍 。 襄 、 樊 閫 臣 奏 捷 。 甲 寅 , 賜 禮 部 進 士 文 天 祥 以 下 六 百 一 人 及 第 、 出 身 有 差 。


第 2筆
本 紀 宋 史 卷 四 十 六   本 紀 第 四 十 六   p-0905

    夏 四 月 戊 寅 , 以 文 天 祥 兼 崇 政 殿 說 書 。


第 3筆
本 紀 宋 史 卷 四 十 七   本 紀 第 四 十 七   p-0925

    二 月 癸 卯 , 似 道 以 宋 京 為 都 督 府 計 議 官 , 使 大 元 軍 中 。 甲 辰 , 以 黃 萬 石 為 江 南 西 路 制 置 使 , 加 湖 北 制 置 副 使 高 達 檢 校 少 保 。 庚 戌 , 大 元 兵 入 池 州 , 權 守 趙 卯 發 自 經 死 。 宋 京 如 軍 中 , 請 稱 臣 、 奉 歲 幣 , 不 得 請 而 還 。 辛 亥 , 贈 劉 成 清 遠 軍 承 宣 使 。 乙 卯 , 五 郡 鎮 撫 呂 文 福 遣 所 部 淮 兵 入 衛 , 降 詔 褒 之 。 丙 辰 , 詔 勞 賈 似 道 , 命 都 督 府 歲 舉 改 官 如 史 嵩 之 故 事 。 己 未 , 加 張 起 巖 福 州 觀 察 使 , 弋 德 以 下 各 轉 五 官 。 庚 申 , 虎 臣 與 大 元 兵 戰 于 丁 家 洲 敗 績 , 奔 魯 港 , 夏 貴 不 戰 而 去 。 似 道 、 虎 臣 以 單 舸 奔 揚 州 , 諸 軍 盡 潰 , 翁 應 龍 以 都 督 府 印 奔 臨 安 。 壬 戌 , 大 元 兵 徇 饒 州 , 知 州 唐 震 死 之 , 故 相 江 萬 里 赴 水 死 , 通 判 萬 道 同 以 城 降 。 沿 江 制 置 大 使 趙 溍 、 知 鎮 江 府 洪 起 畏 、 知 寧 國 府 趙 與 可 、 知 隆 興 府 吳 益 皆 棄 城 遁 。 知 和 州 王 喜 以 城 降 。 建 康 都 統 翁 福 出 迎 大 元 兵 。 甲 子 , 大 元 兵 至 臨 江 軍 , 民 盡 去 , 知 軍 鮑 廉 死 之 。 似 道 上 書 請 遷 都 。 乙 丑 , 下 公 卿 雜 議 , 王 爚 言 己 不 能 與 大 計 , 遂 去 。 張 世 傑 將 兵 入 衛 臨 安 , 道 饒 州 , 復 取 之 , 其 將 謝 元 、 王 海 、 李 旺 、 袁 恩 、 呂 再 興 皆 戰 死 。 江 西 提 刑 文 天 祥 起 兵 勤 王 。 丙 寅 , 以 天 祥 為 江 西 安 撫 副 使 、 知 贛 州 , 趣 入 衛 。 詔 募 兵 。 以 謝 堂 為 兩 浙 鎮 撫 使 , 謝 至 保 寧 軍 節 度 使 , 全 永 堅 、 謝 垕 並 檢 校 少 保 。 戊 辰 , 徵 兩 浙 、 福 建 諸 郡 廂 禁 兵 之 半 入 衛 。 湖 南 提 刑 李 芾 以 兵 勤 王 。 知 江 陰 軍 鄭 ● 棄 城 遁 , 知 無 為 軍 劉 權 、 知 太 平 州 孟 之 縉 皆 以 城 降 。 己 巳 , 大 元 兵 攻 嘉 定 九 頂 山 , 都 統 侯 興 戰 死 。 以 陳 宜 中 知 樞 密 院 事 兼 參 知 政 事 , 曾 淵 子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、 兩 浙 安 撫 制 置 大 使 兼 知 臨 安 府 , 文 及 翁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, 倪 普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。 召 王 爚 為 浙 西 、 江 東 宣 撫 招 撫 大 使 , 使 居 京 師 , 以 備 咨 訪 。 遣 大 元 國 信 使 郝 經 等 歸 。 庚 午 , 加 夏 貴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, 令 以 所 部 兵 入 衛 。 令 長 吏 給 經 過 兵 民 錢 米 , 一 切 勿 征 稅 。 應 編 配 、 拘 鎖 人 , 除 偽 造 關 會 、 強 ● 盜 放 火 者 , 餘 悉 縱 之 。 放 免 浙 西 公 田 逋 米 及 諸 處 見 監 贓 , 諸 文 武 官 在 謫 籍 者 , 並 放 自 便 與 敘 復 改 正 , 放 參 親 民 。 加 張 寧 遠 軍 節 度 使 , 昝 萬 壽 保 康 軍 節 度 使 , 張 世 傑 和 州 防 禦 使 , 令 將 兵 入 衛 。 陳 宜 中 乞 誅 似 道 , 詔 罷 似 道 平 章 、 都 督 , 予 祠 。 趙 與 可 除 名 , 令 臨 安 府 捕 案 之 。 招 似 道 潰 兵 。 辛 未 , 右 丞 相 章 鑑 遁 。


第 4筆
本 紀 宋 史 卷 四 十 七   本 紀 第 四 十 七   p-0933

    八 月 己 亥 朔 , 總 制 毛 獻 忠 將 衢 州 兵 入 衛 。 辛 丑 , 疏 決 臨 安 府 罪 人 。 壬 寅 , 右 正 言 徐 直 方 遁 。 加 夏 貴 樞 密 副 使 、 兩 淮 宣 撫 大 使 , 李 芾 湖 南 鎮 撫 大 使 。 總 制 戴 虎 破 大 南 砦 , 轉 三 官 。 加 張 起 岩 太 府 寺 丞 、 知 靖 州 , 劉 用 以 下 立 功 人 各 轉 官 有 差 。 大 元 兵 駐 巴 陵 縣 黃 沙 。 乙 巳 , 吳 繼 明 復 平 江 縣 。 戊 申 , 試 太 學 上 舍 生 。 己 酉 , 拘 閻 貴 妃 集 慶 寺 、 賈 貴 妃 演 福 寺 田 , 還 安 邊 所 。 庚 戌 , 劉 師 勇 攻 呂 城 , 破 之 。 癸 丑 , 復 嘉 定 七 司 法 。 丁 巳 , 遣 使 召 宜 中 還 朝 。 加 張 世 傑 神 龍 衛 四 廂 都 指 揮 使 , 總 都 督 府 諸 兵 。 戊 午 , 加 劉 師 勇 和 州 防 禦 使 。 熒 惑 犯 南 斗 。 趙 淇 除 大 理 少 卿 , 王 應 麟 封 還 錄 黃 , 言 昔 內 外 以 寶 玉 獻 似 道 , 淇 兄 弟 為 甚 , 己 未 , 遂 罷 之 。 甲 子 , 以 文 天 祥 為 浙 西 、 江 東 制 置 使 兼 知 平 江 府 。 乙 丑 , 揚 州 文 武 官 轉 兩 官 。 加 吳 繼 明 湖 北 招 討 使 , 朱 旺 諸 將 各 轉 三 官 。


第 5筆
本 紀 宋 史 卷 四 十 七   本 紀 第 四 十 七   p-0933

    九 月 己 巳 , 陳 宜 中 授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、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。 左 司 諫 陳 景 行 請 令 講 官 坐 講 陪 宿 直 , 從 之 。 辛 未 , 加 田 謹 賢 福 州 觀 察 使 , 楊 邦 憲 利 州 觀 察 使 , 趣 入 衛 。 己 卯 , 陳 宜 中 乞 任 海 防 , 不 允 。 辛 巳 , 有 事 于 明 堂 , 赦 。 李 成 大 被 執 , 不 屈 死 , 壬 午 , 贈 五 官 。 丙 戌 , 命 文 天 祥 為 都 督 府 參 贊 官 , 總 三 路 兵 。 會 稽 縣 尉 鄭 虎 臣 部 送 似 道 之 貶 所 , 至 漳 州 殺 之 。 大 元 兵 至 泰 州 , 知 州 孫 虎 臣 自 殺 , 庚 寅 , 贈 太 尉 。 免 靖 州 今 年 田 租 。 辛 卯 , 徙 李 梧 州 。 乙 未 , 劉 良 貴 再 削 兩 官 , 貶 信 州 。 張 彥 與 大 兵 戰 敗 被 執 , 以 城 降 。


第 6筆
本 紀 宋 史 卷 四 十 七   本 紀 第 四 十 七   p-0934

    十 一 月 丁 卯 朔 , 銅 關 將 貝 寶 、 胡 岩 起 攻 溧 水 死 , 贈 寶 武 翼 郎 , 岩 起 朝 奉 郎 。 庚 午 , 以 陳 文 龍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兼 權 參 知 政 事 , 黃 鏞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。 命 諸 制 司 各 舉 才 堪 將 帥 者 十 人 , 不 限 偏 裨 士 卒 , 如 不 隸 軍 中 者 , 許 投 匱 自 薦 。 辛 未 , 起 居 舍 人 曾 唯 辭 官 不 允 , 去 。 癸 酉 , 贈 尹 玉 濠 州 團 練 使 、 麻 士 龍 高 州 刺 史 , 免 張 全 、 朱 華 臨 陣 退 師 罪 。 丁 丑 , 詔 被 俘 將 士 能 率 眾 來 歸 者 , 以 人 數 補 官 , 能 立 功 者 予 節 鉞 ; 諸 閫 以 下 官 , 以 所 招 人 多 寡 行 賞 。 戊 寅 , 大 元 兵 破 廣 德 軍 。 己 卯 , 破 四 安 鎮 , 正 將 胡 明 等 死 之 。 召 文 天 祥 入 衛 。 辛 巳 , 曾 唯 削 一 官 免 。 太 白 犯 房 。 壬 午 , 大 元 兵 至 隆 興 府 , 黃 萬 石 棄 撫 州 遁 , 轉 運 判 官 劉 槃 以 隆 興 降 。 癸 未 , 大 元 兵 破 興 化 縣 , 知 縣 胡 拱 辰 自 殺 。 甲 申 , 中 書 舍 人 王 應 麟 辭 免 兼 給 事 中 , 不 允 。 大 元 兵 至 常 州 , 招 降 不 聽 , 攻 二 日 , 破 之 , 屠 其 城 。 知 州 姚 ^ 、 通 判 陳 炤 、 都 統 王 安 節 皆 死 , 劉 師 勇 潰 圍 奔 平 江 。 乙 酉 , 改 宜 興 縣 為 南 興 軍 。 禮 部 侍 郎 陳 景 行 辭 官 不 允 , 去 。 丙 戌 , 贈 濟 王 太 師 、 尚 書 令 , 進 封 鎮 王 , 謚 昭 肅 , 令 福 王 與 芮 擇 後 奉 祀 , 賜 田 萬 畝 。 丁 亥 , 獨 松 關 告 急 , 趣 文 天 祥 入 衛 。 戊 子 , 調 民 兵 出 守 餘 杭 、 錢 塘 。 己 丑 , 獨 松 關 破 , 馮 驥 死 之 , 張 濡 遁 , 鄰 邑 望 風 皆 遁 。 通 判 平 江 府 鄭 疇 遁 , 庚 寅 , 通 判 王 矩 之 、 都 統 制 王 邦 傑 遣 人 迎 降 于 常 州 。 辛 卯 , 大 元 兵 趨 撫 州 , 都 統 密 佑 逆 戰 于 璧 邪 , 兵 敗 死 之 。 癸 巳 , 以 張 世 傑 為 浙 西 制 置 副 使 兼 知 平 江 府 。 甲 午 , 權 禮 部 尚 書 王 應 麟 遁 , 黃 萬 石 提 兵 走 建 昌 軍 。 乙 未 , 左 丞 相 夢 炎 遁 。 丙 申 , 遣 使 召 夢 炎 還 朝 。 賜 餘 杭 、 武 康 、 長 興 縣 民 錢 , 免 今 年 田 租 。 鄭 疇 降 一 官 , 罷 通 判 。 撫 州 施 至 道 以 城 降 。


第 7筆
本 紀 宋 史 卷 四 十 七   本 紀 第 四 十 七   p-0936

    德 祐 二 年 春 正 月 丁 卯 朔 , 大 元 兵 自 元 年 十 月 圍 潭 州 , 湖 南 安 撫 兼 知 州 李 芾 拒 守 三 月 , 大 小 戰 數 十 合 , 力 盡 將 破 , 芾 闔 門 死 , 郡 人 知 衡 州 尹 穀 亦 舉 家 自 焚 , 帥 司 參 議 楊 霆 及 幕 屬 陳 億 孫 、 顏 應 焱 等 皆 從 芾 死 。 守 將 吳 繼 明 、 劉 孝 忠 以 城 降 。 寶 慶 降 , 通 判 曾 如 驥 死 之 。 陸 秀 夫 等 至 大 元 軍 中 , 求 稱 姪 納 幣 , 不 從 ; 稱 姪 孫 , 不 從 。 戊 辰 , 還 , 太 皇 太 后 命 用 臣 禮 。 己 巳 , 嘉 興 守 劉 漢 傑 以 城 降 。 庚 午 ,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黃 鏞 、 參 知 政 事 陳 文 龍 遁 。 以 謝 堂 為 兩 浙 鎮 撫 大 使 , 文 天 祥 知 臨 安 府 , 全 永 堅 浙 東 撫 諭 使 。 辛 未 , 命 吳 堅 為 左 丞 相 兼 樞 密 使 , 常 楙 參 知 政 事 。 日 午 宣 麻 慈 元 殿 , 文 班 止 六 人 。 諸 關 兵 盡 潰 。 遣 監 察 御 史 劉 岊 奉 表 稱 臣 , 上 大 元 皇 帝 尊 號 曰 仁 明 神 武 皇 帝 , 歲 奉 銀 絹 二 十 五 萬 , 乞 存 境 土 以 奉 蒸 嘗 。 癸 酉 , 左 司 諫 陳 孟 虎 、 監 察 御 史 孔 應 得 遁 。 熒 惑 犯 木 星 。 甲 戌 , 大 元 兵 至 瑞 州 , 知 州 姚 岩 棄 城 去 。 乙 亥 , 以 賈 餘 慶 知 臨 安 府 。 丙 子 , 命 吉 王 、 信 王 昺 出 鎮 。 丁 丑 , 以 夏 士 林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。 己 卯 , 加 全 永 堅 太 尉 。 參 知 政 事 常 楙 遁 。 三 學 生 誓 死 不 去 , 特 與 放 釋 褐 出 身 。 以 楊 亮 節 為 福 州 觀 察 使 , 提 舉 吉 王 府 行 事 ; 俞 如 珪 為 環 衛 官 、 提 舉 信 王 府 行 事 。 大 元 兵 入 安 吉 州 , 知 州 趙 良 淳 自 經 死 。 月 暈 東 井 。 庚 辰 , 簽 書 樞 密 院 夏 士 林 遁 。 辛 巳 , 祀 太 乙 宮 。 癸 未 , 升 封 吉 王 為 益 王 , 判 福 州 、 福 建 安 撫 大 使 ; 信 王 昺 為 廣 王 , 判 泉 州 兼 判 南 外 宗 正 事 。 以 留 夢 炎 為 江 東 西 、 湖 南 北 宣 撫 大 使 。 甲 申 , 大 元 兵 至 H 亭 山 , 遣 監 察 御 史 楊 應 奎 上 傳 國 璽 降 , 其 表 曰 : 「 宋 國 主 臣 謹 百 拜 奉 表 言 , 臣 眇 然 幼 沖 , 遭 家 多 難 , 權 奸 似 道 背 盟 誤 國 , 至 勤 興 師 問 罪 。 臣 非 不 能 遷 避 , 以 求 苟 全 , 今 天 命 有 歸 , 臣 將 焉 往 。 謹 奉 太 皇 太 后 命 , 削 去 帝 號 , 以 兩 浙 、 福 建 、 江 東 西 、 湖 南 、 二 廣 、 兩 淮 、 四 川 見 存 州 郡 , 悉 上 聖 朝 , 為 宗 社 生 靈 祈 哀 請 命 。 伏 望 聖 慈 垂 念 , 不 忍 臣 三 百 餘 年 宗 社 遽 至 隕 絕 , 曲 賜 存 全 , 則 趙 氏 子 孫 , 世 世 有 賴 , 不 敢 弭 忘 。 」 是 夜 , 丞 相 陳 宜 中 遁 , 張 世 傑 、 蘇 劉 義 、 劉 師 勇 各 以 所 部 兵 去 。 乙 酉 , 以 文 天 祥 為 右 丞 相 兼 樞 密 使 、 都 督 。 丙 戌 , 命 天 祥 同 吳 堅 使 大 元 軍 。 賜 家 鉉 翁 進 士 出 身 ,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, 賈 餘 慶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、 知 臨 安 府 。 戊 子 , 知 建 德 軍 方 回 、 知 婺 州 劉 怡 、 知 處 州 梁 椅 、 知 台 州 楊 必 大 皆 降 。 是 月 , 知 臨 江 軍 滕 岩 瞻 遁 。


第 8筆
本 紀 宋 史 卷 四 十 七   本 紀 第 四 十 七   p-0939

    二 王 者 , 度 宗 庶 子 也 。 長 建 國 公 , 母 淑 妃 楊 氏 ; 季 永 國 公 昺 , 母 修 容 俞 氏 。 度 宗 崩 , 謝 太 后 召 賈 似 道 等 入 宮 議 所 立 , 眾 以 為 長 當 立 , 似 道 主 立 嫡 , 乃 立 而 封 為 吉 王 , 昺 信 王 。 德 祐 二 年 正 月 , 文 天 祥 尹 臨 安 , 請 以 二 王 鎮 閩 、 廣 , 不 從 , 始 命 二 王 出 閤 。 大 元 兵 迫 臨 安 , 宗 親 復 以 請 , 乃 徙 封 為 益 王 、 判 福 州 、 福 建 安 撫 大 使 , 昺 為 廣 王 、 判 泉 州 兼 判 南 外 宗 正 , 以 駙 馬 都 尉 楊 鎮 及 楊 亮 節 、 俞 如 珪 為 提 舉 。


第 9筆
本 紀 宋 史 卷 四 十 七   本 紀 第 四 十 七   p-0940

    五 月 乙 未 朔 , 宜 中 等 乃 立 于 福 州 , 以 為 宋 主 , 改 元 景 炎 , 冊 楊 淑 妃 為 太 后 , 同 聽 政 。 封 信 王 昺 為 衛 王 。 宜 中 為 左 丞 相 兼 都 督 , 李 庭 芝 為 右 丞 相 , 陳 文 龍 、 劉 黻 為 參 知 政 事 , 張 世 傑 為 樞 密 副 使 , 陸 秀 夫 為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。 命 吳 浚 、 趙 溍 、 傅 卓 、 李 、 翟 國 秀 等 分 道 出 兵 。 改 福 州 為 福 安 府 <10>, 溫 州 為 瑞 安 府 。 郊 赦 。 是 日 黎 明 , 有 大 聲 出 府 中 , 眾 皆 驚 仆 。 文 天 祥 自 鎮 江 亡 歸 , 庚 辰 , 以 為 右 丞 相 兼 知 樞 密 院 事 。 遣 其 將 呂 武 入 江 、 淮 招 豪 傑 , 杜 滸 如 溫 州 募 兵 。 廣 東 經 略 使 徐 直 諒 遣 梁 雄 飛 請 降 于 隆 興 帥 府 , 乃 假 雄 飛 招 討 使 , 使 徇 廣 州 。 既 而 直 諒 聞 立 , 命 權 通 判 李 性 道 、 摧 鋒 軍 將 黃 俊 等 拒 雄 飛 于 石 門 , 性 道 不 戰 , 俊 戰 敗 奔 廣 州 , 直 諒 棄 城 遁 。


第 10筆
本 紀 宋 史 卷 四 十 七   本 紀 第 四 十 七   p-0940

    六 月 丙 子 , 雄 飛 入 廣 州 , 諸 降 將 皆 授 以 官 , 俊 獨 不 受 , 遂 為 眾 所 殺 。 吳 浚 聚 兵 于 廣 昌 , 取 南 豐 、 宜 黃 、 寧 都 三 縣 。 翟 國 秀 取 秀 山 , 傅 卓 至 衢 、 信 諸 縣 , 民 多 應 之 者 。 命 文 天 祥 為 同 都 督 。


第 11筆
本 紀 宋 史 卷 四 十 七   本 紀 第 四 十 七   p-0941

    十 月 壬 戌 朔 , 文 天 祥 入 汀 州 。 趙 溍 遣 曾 逢 龍 就 熊 飛 禦 大 軍 于 南 雄 , 逢 龍 戰 死 , 熊 飛 奔 韶 州 。 大 軍 圍 韶 州 , 守 將 劉 自 立 以 城 降 , 飛 率 兵 巷 戰 , 兵 敗 赴 水 死 。


第 12筆
本 紀 宋 史 卷 四 十 七   本 紀 第 四 十 七   p-0942

    至 元 十 四 年 正 月 , 大 軍 破 汀 關 。 癸 巳 , 知 循 州 劉 興 降 。 壬 寅 , 吳 浚 棄 瑞 金 遁 , 鎮 撫 孔 遵 入 瑞 金 , 文 天 祥 走 漳 州 , 浚 尋 還 汀 州 降 。 戊 申 , 知 潮 州 馬 發 及 其 通 判 戚 繼 祖 降 , 癸 丑 , 復 來 歸 。 丁 巳 , 權 知 梅 州 錢 榮 之 以 城 降 。


第 13筆
本 紀 宋 史 卷 四 十 七   本 紀 第 四 十 七   p-0942

    三 月 , 文 天 祥 取 梅 州 , 陳 文 龍 從 子 瓚 舉 兵 殺 守 將 林 華 , 據 興 化 軍 。


第 14筆
本 紀 宋 史 卷 四 十 七   本 紀 第 四 十 七   p-0942

    四 月 , 文 天 祥 取 興 國 縣 , 廣 東 制 置 使 張 鎮 孫 襲 廣 州 取 之 , 梁 雄 飛 等 棄 城 走 韶 州 。


第 15筆
本 紀 宋 史 卷 四 十 七   本 紀 第 四 十 七   p-0942

    五 月 , 張 世 傑 將 兵 取 潮 州 , 文 天 祥 提 兵 自 梅 州 出 江 西 入 會 昌 縣 , 淮 民 張 德 興 亦 起 兵 殺 太 湖 縣 丞 王 德 顒 , 據 司 空 山 , 攻 下 黃 州 、 壽 昌 軍 。 丁 巳 , 遇 宣 慰 鄭 鼎 戰 樊 口 , 鼎 墜 水 死 。


第 16筆
本 紀 宋 史 卷 四 十 七   本 紀 第 四 十 七   p-0943

    六 月 辛 酉 , 文 天 祥 取 雩 都 。 己 卯 , 入 興 國 縣 。


第 17筆
本 紀 宋 史 卷 四 十 七   本 紀 第 四 十 七   p-0943

    八 月 , 文 天 祥 諸 將 兵 皆 敗 , 乃 引 兵 即 鄒 ● 于 永 豐 , ● 兵 亦 潰 。 己 巳 , 熒 惑 掩 月 , 天 色 赤 。 壬 申 , 文 天 祥 兵 敗 于 興 國 。 己 卯 , 大 軍 破 司 空 山 , 張 德 興 敗 , 亡 走 。 甲 申 , 天 祥 至 空 坑 , 兵 盡 潰 , 遂 挺 身 走 循 州 , 諸 將 皆 被 執 。


第 18筆
本 紀 宋 史 卷 四 十 七   本 紀 第 四 十 七   p-0944

    三 月 , 文 天 祥 取 惠 州 , 廣 州 都 統 凌 震 、 轉 運 判 官 王 道 夫 取 廣 州 。 欲 往 居 占 城 不 果 , 遂 駐 碙 洲 。 遣 兵 取 雷 州 。 曾 淵 子 自 雷 州 來 , 以 為 參 知 政 事 、 廣 西 宣 諭 使 。


第 19筆
本 紀 宋 史 卷 四 十 七   本 紀 第 四 十 七   p-0945

    十 二 月 壬 午 , 王 道 夫 攻 廣 州 , 兵 敗 被 執 。 凌 震 兵 繼 至 亦 敗 。 文 天 祥 走 海 豐 , 壬 寅 , 被 執 于 五 坡 嶺 。 震 兵 又 敗 于 芰 塘 。 大 軍 破 南 安 縣 , 守 將 李 梓 發 死 之 。


共 計 〔 30〕 筆 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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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 料 庫 規 畫 與 程 式 撰 作 : 陳 郁 夫
書 名 : 作 者 : 出 版 :
元 史 明   宋 濂 等 。 中 華 書 局
簡 介 : 本 紀 47, 表 8, 書 志 58, 列 傳 97, 計 210卷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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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筆
本 紀 元 史 卷 九   本 紀 第 九   p-0175

    十 三 年 春 正 月 丁 卯 朔 , 克 潭 州 , 宋 安 撫 使 李 芾 盡 室 自 焚 死 。 阿 里 海 牙 分 遣 官 屬 招 徠 未 附 者 , 旬 日 間 , 湖 南 州 郡 相 繼 悉 降 , 得 府 一 、 州 六 、 軍 二 、 縣 四 十 , 戶 五 十 六 萬 一 千 一 百 一 十 二 , 口 百 五 十 三 萬 七 千 七 百 四 十 。 伯 顏 軍 次 嘉 興 府 , 安 撫 劉 漢 傑 以 城 降 。 <01>董 文 炳 軍 至 乍 浦 , 宋 統 制 官 劉 英 以 本 軍 降 。 辛 未 , 董 文 炳 軍 至 海 鹽 , 知 縣 事 王 與 賢 及 澉 浦 鎮 統 制 胡 全 、 福 建 路 馬 步 軍 總 管 沈 世 隆 皆 降 。 壬 申 , 改 都 統 領 司 為 通 政 院 , 以 兀 良 合 帶 等 領 之 。 立 回 易 庫 于 諸 路 , 凡 十 有 一 , 掌 市 易 幣 帛 諸 物 。 敕 大 都 路 總 管 府 和 顧 和 買 , 權 豪 與 民 均 輸 。 癸 酉 , 宋 相 陳 宜 中 遣 軍 器 監 劉 庭 瑞 齎 宋 主 稱 藩 表 章 , 詣 軍 前 議 , 又 致 宜 中 等 書 于 伯 顏 , 伯 顏 以 書 答 之 。 乙 亥 , 詔 諭 四 川 制 置 使 趙 定 應 來 朝 。 徙 大 都 等 路 獵 戶 戍 大 洪 山 之 東 , 符 寶 郎 董 文 忠 請 貧 病 者 勿 徙 , 從 之 。 宋 復 遣 監 察 御 史 劉 岊 齎 宋 主 稱 藩 表 至 軍 前 , 且 致 書 伯 顏 為 宗 社 生 靈 請 命 。 丙 子 , 賞 合 兒 魯 帶 所 部 將 士 征 建 都 功 銀 鈔 錦 衣 。 丁 丑 , 宋 遣 都 統 洪 模 齎 陳 宜 中 、 吳 堅 等 書 , 請 俟 宗 長 福 王 至 , 同 詣 軍 前 。 戊 寅 , 伯 顏 以 軍 出 嘉 興 府 , 留 萬 戶 忽 都 虎 、 千 戶 王 禿 林 察 戍 之 。 劉 漢 傑 仍 為 其 府 安 撫 使 。 辛 巳 , 命 雲 南 行 省 給 建 都 屯 軍 弓 矢 。 軍 次 崇 德 縣 , 宋 遣 侍 郎 劉 庭 瑞 、 都 統 洪 模 來 迓 。 行 都 元 帥 府 宋 都 帶 言 : 「 江 西 隆 興 、 建 昌 、 撫 州 等 郡 雖 附 , 而 閩 、 廣 諸 州 尚 阻 兵 。 乞 增 兵 進 討 。 」 敕 以 襄 漢 軍 四 千 俾 將 之 。 壬 午 , 軍 次 長 安 鎮 , 董 文 炳 以 兵 來 會 。 宋 陳 宜 中 、 吳 堅 等 違 約 不 至 。 癸 未 , 軍 次 臨 平 鎮 。 甲 申 , 次 ﹙ ( 高 ) ﹚ 【 H 】 亭 山 , <02>阿 剌 罕 以 兵 來 會 。 宋 主 遣 其 【 宗 室 】 保 康 軍 承 宣 使 尹 甫 、 和 州 防 禦 使 吉 甫 等 , <03>齎 傳 國 玉 璽 及 降 表 詣 軍 前 。 其 辭 曰 : 「 大 宋 國 主 , 謹 百 拜 奉 表 于 大 元 仁 明 神 武 皇 帝 陛 下 : 臣 昨 嘗 遣 侍 郎 柳 岳 、 正 言 洪 雷 震 捧 表 馳 詣 闕 庭 , 敬 伸 卑 悃 , 伏 計 己 徹 聖 聽 。 臣 眇 焉 幼 沖 , 遭 家 多 難 , 權 奸 似 道 , 背 盟 誤 國 , 臣 不 及 知 , 至 勤 興 師 問 罪 , 宗 社 阽 危 , 生 靈 可 念 。 臣 與 太 皇 日 夕 憂 懼 , 非 不 欲 遷 辟 以 求 兩 全 , 實 以 百 萬 生 民 之 命 寄 臣 一 身 , 今 天 命 有 歸 , 臣 將 焉 往 。 惟 是 世 傳 之 鎮 寶 , 不 敢 愛 惜 , 謹 奉 太 皇 命 戒 , 痛 自 貶 損 , 削 帝 號 , 以 兩 浙 、 福 建 、 江 東 西 、 湖 南 北 、 二 廣 、 四 川 見 在 州 郡 , 謹 悉 奉 上 聖 朝 , 為 宗 社 生 靈 祈 哀 請 命 。 欲 望 聖 慈 垂 哀 , 祖 母 太 后 耄 及 , 臥 病 數 載 , 臣 在 疚 , 情 有 足 矜 , 不 忍 臣 祖 宗 三 百 年 宗 社 遽 至 殞 絕 , 曲 賜 裁 處 , 特 與 存 全 , 大 元 皇 帝 再 生 之 德 , 則 趙 氏 子 孫 世 世 有 賴 , 不 敢 弭 忘 。 臣 無 任 感 天 望 聖 , 激 切 屏 營 之 至 。 」 伯 顏 既 受 降 表 、 玉 璽 , 復 遣 囊 加 帶 以 趙 尹 甫 、 賈 餘 慶 等 還 臨 安 , 召 宰 相 出 議 降 事 。 乙 酉 , 師 次 臨 安 北 十 五 里 , 囊 加 帶 、 洪 模 以 總 管 殷 俊 來 報 , 宋 陳 宜 中 、 張 世 傑 、 蘇 劉 義 、 劉 師 勇 等 挾 益 、 廣 二 王 出 嘉 會 門 , 渡 浙 江 遁 去 , 惟 太 皇 太 后 、 嗣 君 在 宮 。 伯 顏 亟 使 諭 阿 剌 罕 、 董 文 炳 、 范 文 虎 率 諸 軍 先 據 守 錢 塘 口 , 以 勁 兵 五 千 人 追 陳 宜 中 等 , 過 浙 江 不 及 而 還 。 丙 戌 , 伯 顏 下 令 禁 軍 士 入 城 , 違 者 以 軍 法 從 事 。 遣 呂 文 煥 齎 黃 榜 安 諭 臨 安 中 外 軍 民 , 俾 按 堵 如 故 。 時 宋 三 司 衛 兵 白 晝 殺 人 , 張 世 傑 部 曲 尤 橫 閭 里 , 小 民 乘 時 剽 殺 。 令 下 , 民 大 悅 。 伯 顏 又 遣 宣 撫 程 鵬 飛 , 計 議 孫 鼎 亨 、 囊 加 帶 、 洪 君 祥 入 宮 , 安 諭 太 皇 謝 氏 。 丁 亥 , 雲 南 行 省 賽 典 赤 , 以 改 定 雲 南 諸 路 名 號 來 上 。 又 言 雲 南 貿 易 與 中 州 不 同 , 鈔 法 實 所 未 諳 , 莫 若 以 交 會 、 V 子 公 私 通 行 , 庶 為 民 便 。 並 從 之 。 戊 子 , 中 書 省 臣 言 : 「 王 孝 忠 等 以 罪 命 往 八 答 山 採 寶 玉 自 效 , 道 經 沙 州 , 值 火 忽 叛 , 孝 忠 等 自 拔 來 歸 , 令 於 瓜 、 沙 等 處 屯 田 。 」 從 之 。 大 名 路 達 魯 花 赤 小 鈐 部 坐 姦 贓 伏 誅 , 沒 其 家 。 宋 主 祖 母 謝 氏 遣 其 丞 相 吳 堅 、 文 天 祥 , 樞 密 謝 堂 , 安 撫 賈 餘 慶 , 中 貴 鄧 惟 善 來 見 伯 顏 於 明 因 寺 。 伯 顏 顧 文 天 祥 舉 動 不 常 , 疑 有 異 志 , 遂 令 萬 戶 忙 古 帶 、 宣 撫 唆 都 ~ 留 軍 中 。 且 以 其 降 表 不 稱 臣 , 仍 書 宋 號 , 遣 程 鵬 飛 、 洪 君 祥 偕 來 使 賈 餘 慶 復 往 易 之 。 己 丑 , 軍 次 湖 州 市 。 遣 千 戶 囊 加 帶 、 省 掾 王 祐 , 齎 傳 國 玉 璽 赴 闕 。 敕 高 麗 國 以 有 官 子 弟 為 質 。 中 書 省 臣 言 : 「 賦 民 舊 籍 已 有 定 額 , 至 元 七 年 新 括 協 濟 合 併 戶 , 為 數 凡 二 十 萬 五 千 一 百 八 十 。 」 敕 減 今 歲 絲 賦 之 半 。 庚 寅 , 伯 顏 建 大 將 旗 鼓 , 率 左 右 翼 萬 戶 巡 臨 安 城 , 觀 潮 浙 江 , 於 是 宋 宗 室 大 臣 以 次 來 見 , 暮 還 湖 州 市 。 辛 卯 , 張 弘 範 、 孟 祺 、 程 鵬 飛 齎 所 易 宋 主 稱 臣 降 表 至 軍 前 。 甲 午 , 復 薊 州 平 谷 縣 。 立 隨 路 都 轉 運 司 , 仍 詔 諭 諸 處 管 民 官 。 以 ● 吉 剌 帶 、 丑 漢 所 部 軍 五 百 戍 哈 答 城 , 不 吉 帶 所 部 軍 六 百 移 戍 建 都 , 其 兀 兒 禿 、 唐 忽 軍 前 在 建 都 者 , 並 遣 還 翼 。 穿 濟 州 漕 渠 。 以 真 定 總 管 昔 班 為 中 書 右 丞 。


第 2筆
本 紀 元 史 卷 九   本 紀 第 九   p-0178

    二 月 丁 酉 【 朔 】 , 詔 劉 頡 、 程 德 輝 招 淮 西 制 置 使 夏 貴 。 己 亥 , 克 臨 江 軍 。 庚 子 , 宋 主 率 文 武 百 僚 詣 祥 曦 殿 , 望 闕 上 表 , 乞 為 藩 輔 ; 遣 右 丞 相 兼 樞 密 使 賈 餘 慶 、 樞 密 使 謝 堂 、 端 明 殿 學 士 僉 樞 密 院 事 家 鉉 翁 、 端 明 殿 學 士 同 僉 樞 密 院 事 劉 岊 奉 表 以 聞 。 宋 主 祖 母 太 皇 太 后 亦 奉 表 及 牋 。 是 日 宋 文 武 百 司 出 臨 安 府 , 詣 行 中 書 省 , 各 以 其 職 來 見 。 行 省 承 制 以 臨 安 為 兩 浙 大 都 督 府 , 都 督 忙 古 帶 、 范 文 虎 入 城 視 事 。 辛 丑 , 伯 顏 令 張 惠 、 阿 剌 罕 、 董 文 炳 、 左 右 司 官 石 天 麟 、 楊 晦 等 入 城 , 取 軍 民 錢 穀 之 數 , 閱 實 倉 庫 , 收 百 官 誥 命 符 印 , 悉 罷 宋 官 府 , 散 免 侍 衛 禁 軍 。 宋 主 遣 其 右 丞 相 賈 餘 慶 等 充 祈 請 使 , 詣 闕 請 命 , 右 丞 相 命 吳 堅 、 文 天 祥 同 行 。 行 中 書 省 右 丞 相 伯 顏 等 , 以 宋 主 舉 國 內 附 , 具 表 稱 賀 。 兩 浙 路 得 府 八 、 州 六 、 軍 一 、 縣 八 十 一 , 戶 二 百 九 十 八 萬 三 千 六 百 七 十 二 , 口 五 百 六 十 九 萬 二 千 六 百 五 十 。 丁 未 , 詔 諭 臨 安 新 附 府 州 司 縣 官 吏 士 民 軍 卒 人 等 曰 : 間 者 , 行 中 書 省 右 丞 相 伯 顏 遣 使 來 奏 , 宋 母 后 、 幼 主 暨 諸 大 臣 百 官 , 已 於 正 月 十 八 日 齎 璽 綬 奉 表 降 附 。 朕 惟 自 古 降 王 必 有 朝 覲 之 禮 , 已 遣 使 特 往 迎 致 。 爾 等 各 守 職 業 , 其 勿 妄 生 疑 畏 。 凡 歸 附 前 犯 罪 , 悉 從 原 免 ; 公 私 逋 欠 , 不 得 徵 理 。 應 抗 拒 王 師 及 逃 亡 嘯 聚 者 , 並 赦 其 罪 。 百 官 有 司 、 諸 王 邸 第 、 三 學 、 寺 、 監 、 祕 省 、 史 K 及 禁 衛 諸 司 , 各 宜 安 居 。 所 在 山 林 河 泊 , 除 巨 木 花 果 外 , 餘 物 權 免 徵 稅 。 祕 書 省 圖 書 , 太 常 寺 祭 器 、 樂 器 、 法 服 、 樂 工 、 鹵 簿 、 儀 衛 , 宗 正 譜 牒 , 天 文 地 理 圖 冊 , 凡 典 故 文 字 , 戶 口 版 籍 , 盡 仰 收 拾 。 前 代 聖 賢 之 後 , 高 尚 儒 、 醫 、 僧 、 道 、 卜 筮 , 通 曉 天 文 曆 數 , 山 林 隱 逸 名 士 , 仰 所 在 官 司 , 具 以 名 聞 。 名 山 大 川 , 寺 觀 廟 宇 , 前 代 名 人 遺 跡 , 不 許 拆 毀 。 鰥 寡 孤 獨 不 能 自 存 之 人 , 量 加 贍 給 。 伯 顏 就 遣 宋 內 侍 王 埜 入 宮 , 收 宋 國 H 冕 、 圭 璧 、 符 璽 及 宮 中 圖 籍 、 寶 玩 、 車 輅 、 輦 乘 、 鹵 簿 、 麾 仗 等 物 。 戊 申 , 立 浙 東 西 宣 慰 司 於 臨 安 , 以 戶 部 尚 書 麥 歸 、 祕 書 監 焦 友 直 為 宣 慰 使 , 吏 部 侍 郎 楊 居 寬 同 知 宣 慰 司 事 , 並 兼 知 臨 安 府 事 。 乙 卯 , 詔 諭 淮 東 制 置 使 李 庭 芝 、 淮 西 制 置 使 夏 貴 及 所 轄 州 軍 縣 鎮 官 吏 軍 民 。 丁 巳 , 命 焦 友 直 括 宋 祕 書 省 禁 書 圖 籍 。 戊 午 , 祀 先 農 東 郊 。 淮 西 制 置 夏 貴 以 淮 西 諸 郡 來 降 , 唯 鎮 巢 軍 復 叛 , 貴 遣 使 招 之 , 守 將 洪 福 殺 其 使 , 貴 親 至 城 下 , 福 始 降 , 阿 朮 斬 之 軍 中 。 淮 西 路 得 府 二 、 州 六 、 軍 四 、 縣 三 十 四 , 戶 五 十 一 萬 三 千 八 百 二 十 七 , 口 一 百 二 萬 一 千 三 百 四 十 九 。 庚 申 , 召 伯 顏 偕 宋 君 臣 入 朝 。 辛 酉 , 車 駕 幸 上 都 。 設 資 戒 大 會 于 順 德 府 開 元 寺 。 伯 顏 遣 不 伯 、 周 青 招 泉 州 蒲 壽 庚 、 壽 晟 兄 弟 。 甲 子 , 董 文 炳 、 唆 都 發 宋 隨 朝 文 士 劉 褎 然 及 三 學 諸 生 赴 京 師 。 太 學 生 徐 應 鑣 父 子 四 人 同 赴 井 死 。 帝 既 平 宋 , 召 宋 諸 將 問 曰 : 「 爾 等 何 降 之 易 耶 ﹖ 」 對 曰 : 「 宋 有 強 臣 賈 似 道 擅 國 柄 , 每 優 禮 文 士 , 而 獨 輕 武 官 。 臣 等 久 積 不 平 , 心 離 體 解 , 所 以 望 風 而 送 款 也 。 」 帝 命 董 文 忠 答 之 曰 : 「 借 使 似 道 實 輕 汝 曹 , 特 似 道 一 人 之 過 耳 , 且 汝 主 何 負 焉 。 正 如 所 言 , 則 似 道 之 輕 汝 也 固 宜 。 」


第 3筆
本 紀 元 史 卷 九   本 紀 第 九   p-0180

    三 月 丁 卯 , 命 樞 密 副 使 張 易 兼 知 祕 書 監 事 。 伯 顏 入 臨 安 , 遣 郎 中 孟 祺 籍 宋 太 廟 四 祖 殿 , 景 靈 宮 禮 樂 器 、 冊 寶 暨 郊 天 儀 仗 , 及 祕 書 省 、 國 子 監 、 國 史 院 、 學 士 院 、 太 常 寺 圖 書 祭 器 樂 器 等 物 。 戊 辰 , 括 江 南 已 附 州 郡 軍 器 。 甲 戌 , 阿 朮 遣 使 報 廬 州 夏 貴 已 降 , 文 天 祥 自 鎮 江 遁 去 , 追 之 弗 獲 。 荊 湖 南 路 行 中 書 省 言 : 「 潭 州 既 定 , 湖 南 州 郡 降 者 相 繼 , 即 分 命 諸 將 鎮 守 其 地 。 」 從 之 。 宋 福 王 與 芮 自 浙 東 至 伯 顏 軍 中 。 以 獨 松 關 守 將 張 濡 嘗 殺 奉 使 廉 希 賢 , 斬 之 , 籍 其 家 。 乙 亥 , 伯 顏 等 發 臨 安 。 丁 丑 , 阿 塔 海 、 阿 剌 罕 、 董 文 炳 詣 宋 主 宮 , 趣 宋 主 同 太 后 入 覲 。 郎 中 孟 祺 奉 詔 宣 讀 , 至 「 免 繫 頸 牽 羊 」 之 語 , 太 后 全 氏 聞 之 泣 , 謂 宋 主 曰 : 「 荷 天 子 聖 慈 活 汝 , 當 望 闕 拜 謝 。 」 宋 主 拜 畢 , 子 母 皆 肩 輿 出 宮 , 唯 太 皇 太 后 謝 氏 以 疾 留 。 戊 寅 , 敕 諸 路 儒 戶 通 文 學 者 三 千 八 百 九 十 , 並 免 其 徭 役 ; 其 富 實 以 儒 戶 避 役 者 為 民 ; 貧 乏 者 五 百 戶 , 隸 太 常 寺 。 敕 淮 西 廬 州 置 總 管 萬 戶 府 , 以 中 書 右 丞 、 河 南 等 路 宣 慰 使 合 剌 合 孫 、 襄 陽 管 軍 萬 戶 邸 浹 並 行 府 事 。 庚 辰 , 囊 加 帶 以 宋 玉 璽 來 上 。 乙 酉 , 贛 、 吉 、 袁 、 南 安 四 郡 內 附 。 庚 寅 , 賜 郡 王 ﹙ ( 瓜 ) ﹚ 【 爪 】 都 銀 印 。 <04>敕 上 都 和 顧 和 買 並 依 大 都 例 。 以 中 書 右 丞 昔 班 為 戶 部 尚 書 。


第 4筆
本 紀 元 史 卷 九   本 紀 第 九   p-0192

    冬 十 月 丙 辰 朔 , 日 有 食 之 。 己 未 , 享 于 太 廟 。 庚 申 , 湖 北 宣 慰 使 塔 海 略 地 至 夔 府 之 太 原 坪 , 禽 其 將 , 誅 之 。 辛 酉 , 弛 蓋 州 獵 禁 。 乙 亥 , 以 宋 張 世 傑 、 文 天 祥 猶 未 降 , 命 阿 塔 海 選 銳 兵 防 遏 隆 興 諸 城 。 禁 無 籍 軍 隨 大 軍 剽 掠 者 , 勿 過 關 渡 。 己 卯 , 降 臣 郭 曉 、 魏 象 祖 入 覲 , 賜 幣 帛 有 差 。 壬 午 , 置 宣 慰 司 于 黃 州 。 甲 申 , 播 州 安 撫 使 楊 邦 憲 言 : 「 本 族 自 唐 至 宋 , 世 守 此 土 , 將 五 百 年 。 昨 奉 旨 許 令 仍 舊 , 乞 降 璽 書 。 」 從 之 。 以 行 省 參 政 忽 都 帖 木 兒 、 脫 博 忽 魯 禿 花 、 崔 斌 並 為 中 書 左 丞 , 鄂 州 總 管 府 達 魯 花 赤 張 鼎 、 湖 北 道 宣 慰 使 賈 居 貞 並 參 知 政 事 。


第 5筆
本 紀 元 史 卷 九   本 紀 第 九   p-0193

    十 一 月 戊 子 , 樞 密 院 臣 言 : 「 宋 文 天 祥 與 其 徒 趙 孟 瀯 同 起 兵 , 行 中 書 發 兵 攻 之 , 殺 孟 瀯 , 天 祥 僅 以 身 免 。 」 詔 以 其 妻 孥 赴 京 師 。 右 副 都 元 帥 張 德 潤 上 涪 州 功 , 賜 鈔 千 錠 。 乙 未 , 凡 偽 造 寶 鈔 、 同 情 者 並 處 死 , 分 用 者 減 死 杖 之 , 具 為 令 。 庚 子 , 命 中 書 省 檄 諭 中 外 , 江 南 既 平 , 宋 宜 曰 亡 宋 , 行 在 宜 曰 杭 州 。 以 吏 部 尚 書 別 都 魯 丁 參 知 政 事 。


第 6筆
本 紀 元 史 卷 十   本 紀 第 十   p-0206

    閏 月 庚 戌 朔 , 羅 氏 鬼 國 主 阿 榨 、 西 南 蕃 主 韋 昌 盛 並 內 附 。 詔 阿 榨 、 韋 昌 盛 各 為 其 地 安 撫 使 , 佩 虎 符 。 辛 亥 , 太 白 、 熒 惑 、 填 星 聚 于 房 。 甲 寅 , 幸 光 祿 寺 。 丙 辰 , 詔 禿 魯 赤 同 潭 州 行 省 官 一 員 , 察 戍 還 病 軍 所 過 州 縣 不 加 顧 恤 者 按 之 。 甲 子 , 發 蒙 古 、 漢 軍 都 元 帥 張 弘 範 攻 漳 州 , 得 山 寨 百 五 十 、 戶 百 萬 一 。 是 日 , 諜 報 文 天 祥 見 屯 潮 陽 港 , 亟 遣 先 鋒 張 弘 正 、 總 管 囊 加 帶 率 輕 騎 五 百 人 , 追 及 于 五 坡 嶺 麓 中 , 大 敗 之 , 斬 首 七 千 餘 , 執 文 天 祥 及 其 將 校 四 人 赴 都 。


第 7筆
本 紀 元 史 卷 十   本 紀 第 十   p-0209

    二 月 戊 寅 朔 , 祭 先 農 于 籍 田 。 壬 午 , 陞 溧 【 陽 】 州 為 路 。 <13>遣 使 訪 求 通 皇 極 數 番 陽 祝 泌 子 孫 , 其 甥 傅 立 持 泌 書 來 上 。 撥 民 萬 戶 隸 明 里 淘 金 。 以 江 南 漕 運 舊 米 賑 軍 民 之 饑 者 。 癸 未 , 增 置 五 衛 指 揮 司 。 詔 遣 塔 黑 麻 合 兒 、 撒 兒 答 帶 括 中 興 戶 。 太 史 令 王 恂 等 言 ; 「 建 司 天 臺 于 大 都 , 儀 象 圭 表 皆 銅 為 之 , 宜 增 銅 表 高 至 四 十 尺 , 則 景 長 而 真 。 又 請 上 都 、 洛 陽 等 五 處 分 置 儀 表 , 各 選 監 候 官 。 」 從 之 。 甲 申 , 平 章 阿 里 伯 乞 行 中 書 省 檢 覈 行 御 史 臺 文 案 , 且 請 行 臺 呈 行 省 , 比 御 史 臺 呈 中 書 省 例 , 從 之 。 以 征 日 本 , 敕 揚 州 、 湖 南 、 贛 州 、 泉 州 四 省 造 戰 船 六 百 艘 。 移 紹 興 宣 慰 司 于 處 州 。 己 丑 , 調 潭 州 行 省 軍 五 千 戍 沿 海 州 郡 。 庚 寅 , 張 弘 範 以 降 臣 陳 懿 兄 弟 破 賊 有 功 , 且 出 戰 船 百 艘 從 征 宋 二 王 , 請 授 懿 招 討 使 兼 潮 州 路 軍 民 總 管 , 及 其 弟 忠 、 義 、 勇 三 人 為 管 軍 總 管 ; 十 夫 長 塔 剌 海 獲 文 天 祥 有 功 , 請 授 管 軍 千 戶 , 佩 金 符 。 並 從 之 。 壬 辰 , 詔 諭 宗 師 張 留 孫 悉 主 淮 東 、 淮 西 、 荊 襄 等 處 道 教 。 乙 未 , 玉 速 帖 木 兒 言 : 「 行 臺 文 卷 令 行 省 檢 覈 , 於 事 不 便 。 」 詔 改 之 。 其 運 司 文 卷 聽 御 史 臺 檢 覈 。 饒 州 路 達 魯 花 赤 玉 古 倫 擅 用 羨 餘 糧 四 千 四 百 石 , 杖 之 , 仍 沒 其 家 。 詔 湖 南 行 省 於 戍 軍 還 塗 , 每 四 五 十 里 立 安 樂 堂 , 疾 者 醫 之 , 饑 者 廩 之 , 死 者 d 葬 之 , 官 給 其 需 。 遣 官 覈 實 益 都 、 淄 萊 、 濟 南 逃 亡 民 地 之 為 行 營 牧 地 者 。 禁 諸 奧 魯 及 漢 人 持 弓 矢 , 其 出 征 所 持 兵 仗 , 還 即 輸 之 官 庫 。 壬 寅 , 賜 太 史 院 銀 一 千 七 十 八 兩 。 癸 卯 , 發 嘉 定 新 附 軍 千 人 屯 田 脫 里 北 之 地 。 甲 辰 , 陞 大 都 兵 馬 都 指 揮 使 司 秩 四 品 。 詔 大 都 、 河 間 、 山 東 管 鹽 運 司 並 兼 管 酒 、 醋 、 商 稅 等 課 程 。 中 書 省 臣 請 以 真 定 路 達 魯 花 赤 蒙 古 帶 為 保 定 路 達 魯 花 赤 , 帝 曰 : 「 此 正 人 也 , 朕 將 別 以 大 事 付 之 。 」 賞 汪 良 臣 所 部 蒙 古 、 漢 軍 收 附 四 川 功 鈔 五 萬 錠 。 命 嘉 定 以 西 新 附 州 郡 及 田 、 楊 二 家 諸 貴 官 子 , 俱 充 質 子 入 侍 。 車 駕 幸 上 都 。 乙 巳 , 命 同 知 太 史 院 事 郭 守 敬 訪 求 精 天 文 曆 數 者 。 西 蜀 四 川 道 立 提 刑 按 察 司 。 丙 午 , 遣 使 代 祀 嶽 瀆 后 土 。 詔 河 南 、 西 京 、 北 京 等 路 課 程 , 令 各 道 宣 慰 司 領 之 。 賞 西 川 新 附 軍 鈔 三 千 八 百 五 十 錠 。 以 斡 端 境 內 蒙 古 軍 耗 乏 , ● 漢 軍 、 新 附 軍 等 , 賜 馬 牛 羊 及 馬 驢 價 鈔 、 衣 服 、 弓 矢 、 鞍 勒 各 有 差 。


第 8筆
本 紀 元 史 卷 十 二   本 紀 第 十 三   p-0248

    十 二 月 丁 亥 【 朔 】 , 命 阿 剌 海 領 范 文 虎 等 所 有 海 船 三 百 艘 。 壬 寅 , <13>中 書 左 丞 張 文 謙 為 樞 密 副 使 。 乙 未 , 中 書 省 臣 言 : 「 平 原 郡 公 趙 與 芮 、 瀛 國 公 趙 、 翰 林 直 學 士 趙 與 ﹙ ( 票 ) ﹚ 【 ● 】 , <14>宜 並 居 上 都 。 」 帝 曰 : 「 與 芮 老 矣 , 當 留 大 都 , 餘 如 所 言 。 」 繼 有 旨 , 給 瀛 國 公 衣 糧 發 遣 之 , 唯 與 ﹙ ( 票 ) ﹚ 【 ● 】 勿 行 。 以 中 山 薛 保 住 上 匿 名 書 告 變 , 殺 宋 丞 相 文 天 祥 。 癸 卯 , 御 史 中 丞 崔 彧 言 : 「 臺 臣 於 國 家 政 事 得 失 、 生 民 休 戚 、 百 官 邪 正 , 雖 王 公 將 相 亦 宜 糾 察 。 近 唯 御 史 有 言 , 臣 以 為 臺 官 皆 當 建 言 , 庶 於 國 家 有 補 。 選 用 臺 察 官 , 若 由 中 書 , 必 有 偏 徇 之 弊 。 御 史 宜 從 本 臺 選 擇 , 初 用 漢 人 十 六 員 , 今 用 蒙 古 人 十 六 員 , 相 參 巡 歷 為 宜 。 」 從 之 。 浚 濟 川 河 。 降 拱 衛 司 復 正 四 品 , 仍 收 其 虎 符 。 罷 湖 廣 行 省 金 銀 鐵 冶 提 舉 司 , 以 其 事 隸 各 路 總 管 府 。 以 建 康 淘 金 總 管 府 隸 建 康 路 。 中 書 右 丞 札 散 為 平 章 政 事 。 罷 解 鹽 司 及 諸 鹽 司 , 令 運 司 官 親 行 調 度 鹽 引 。 罷 南 京 屯 田 總 管 府 , 以 其 事 隸 南 陽 府 。 阿 里 海 牙 復 鎮 遠 軍 , 發 軍 千 人 戍 守 , 以 其 地 與 西 川 行 省 接 , 就 以 隸 焉 。 詔 立 帝 師 答 耳 麻 八 剌 剌 吉 塔 , 掌 玉 印 , 統 領 諸 國 釋 教 。 造 帝 師 八 合 思 八 舍 利 塔 。 免 鞏 昌 等 處 積 年 所 欠 田 租 稅 課 。 賜 皇 子 北 安 王 位 下 塔 察 兒 等 馬 牛 羊 各 有 差 。


第 9筆
列 傳 元 史 卷 一 百 二 十 七   列 傳 第 十 四   p-3107

    壬 午 , 伯 顏 軍 至 常 州 。 先 是 常 州 守 王 宗 洙 遁 , 通 判 王 虎 臣 以 城 降 , <04>其 都 統 制 劉 師 勇 與 張 彥 、 王 安 節 等 復 拒 之 , 推 姚 ^ 為 守 , 固 拒 數 月 不 下 。 伯 顏 遣 人 至 城 下 , 射 書 城 中 招 諭 : 勿 以 已 降 復 叛 為 疑 , 勿 以 拒 敵 我 師 為 懼 。 皆 不 應 。 乃 親 督 帳 前 軍 臨 南 城 , 又 多 建 火 砲 , 張 弓 弩 , 晝 夜 攻 之 。 浙 西 制 置 文 天 祥 遣 尹 玉 、 麻 士 龍 來 援 , 皆 戰 死 。 甲 申 , 伯 顏 叱 帳 前 軍 先 登 , 赤 旗 城 上 , 諸 軍 見 而 大 呼 曰 : 「 丞 相 登 矣 。 」 師 畢 登 。 宋 兵 大 潰 , 拔 之 , 屠 其 城 , 姚 ^ 及 通 判 陳 炤 等 死 之 , 生 獲 王 安 節 , 斬 之 。 劉 師 勇 變 服 單 騎 奔 平 江 , 諸 將 請 追 之 , 伯 顏 曰 : 「 勿 追 , 師 勇 所 過 , 城 守 者 膽 落 矣 。 」 以 行 省 都 事 馬 恕 為 常 州 尹 。


第 10筆
列 傳 元 史 卷 一 百 二 十 七   列 傳 第 十 四   p-3108

    十 三 年 正 月 己 巳 , 次 嘉 興 , 安 撫 劉 漢 傑 以 城 降 , 留 萬 戶 忽 都 虎 等 戍 之 。 癸 酉 , 宋 軍 器 監 劉 庭 瑞 以 其 宰 臣 陳 宜 中 等 書 來 , 即 遣 回 。 乙 亥 , 宜 中 遣 御 史 劉 岊 奉 宋 主 稱 臣 表 文 副 本 , 及 致 書 伯 顏 , 約 會 長 安 鎮 。 辛 巳 , 眾 軍 至 崇 德 。 宜 中 又 令 都 統 洪 模 , 持 書 同 囊 加 歹 來 見 。 壬 午 , 次 長 安 鎮 , 宜 中 等 不 至 。 癸 未 , 進 軍 臨 平 鎮 。 甲 申 , 次 H 亭 山 , 宋 主 遣 知 臨 安 府 賈 餘 慶 , 同 宗 室 保 康 軍 承 宣 使 尹 甫 、 和 州 防 禦 使 吉 甫 , 奉 傳 國 璽 及 降 表 詣 軍 前 。 伯 顏 受 訖 , 遣 囊 加 歹 以 餘 慶 等 還 臨 安 , 召 宋 宰 臣 出 議 降 事 。 時 宜 中 已 遁 , 以 文 天 祥 代 為 丞 相 , 不 拜 , 自 請 至 軍 前 。 乙 酉 , 進 軍 至 臨 安 北 十 五 里 , 分 遣 董 文 炳 、 呂 文 煥 、 范 文 虎 巡 視 城 堡 , 安 諭 軍 民 。


第 11筆
列 傳 元 史 卷 一 百 二 十 七   列 傳 第 十 四   p-3109

    丙 戌 , 禁 軍 士 毋 入 城 , 遣 呂 文 煥 持 黃 榜 諭 臨 安 中 外 軍 民 , 俾 安 堵 如 故 。 先 是 , 三 衙 衛 士 , 白 晝 殺 人 , 閭 里 小 民 , 乘 亂 剽 掠 , 至 是 民 皆 安 之 。 丁 亥 , 遣 程 鵬 飛 、 洪 雙 壽 等 入 宮 , 慰 諭 謝 后 。 戊 子 , 謝 后 遣 丞 相 吳 堅 、 文 天 祥 , 樞 密 謝 堂 , 安 撫 賈 餘 慶 , 內 官 鄧 惟 善 , 來 見 , 伯 顏 慰 遣 之 , 顧 天 祥 舉 動 不 常 , 疑 有 異 志 , 留 之 軍 中 。 天 祥 數 請 歸 , 伯 頻 笑 而 不 答 。 天 祥 怒 曰 : 「 我 此 來 為 兩 國 大 事 , 彼 皆 遣 歸 , 何 故 留 我 ﹖ 」 伯 顏 曰 : 「 勿 怒 。 汝 為 宋 大 臣 , 責 任 非 輕 , 今 日 之 事 , 政 當 與 我 共 之 。 」 令 忙 古 歹 、 唆 都 館 伴 ~ 縻 之 。 令 程 鵬 飛 、 洪 雙 壽 同 賈 餘 慶 易 宋 主 削 帝 號 降 表 。 己 丑 , 駐 軍 臨 安 城 北 之 湖 州 市 。 遣 千 戶 囊 加 歹 等 以 宋 傳 國 璽 入 獻 。


第 12筆
列 傳 元 史 卷 一 百 二 十 七   列 傳 第 十 四   p-3110

    庚 寅 , 伯 顏 建 大 將 旗 鼓 , 率 左 右 翼 萬 戶 , 巡 臨 安 城 , 觀 潮 於 浙 江 。 暮 還 湖 州 市 , 宋 宗 室 大 臣 皆 來 見 。 辛 卯 , 萬 戶 張 弘 範 、 郎 中 孟 祺 , 同 程 鵬 飛 , 以 所 易 降 表 及 宋 主 、 謝 后 諭 未 附 州 郡 手 詔 至 軍 前 。 令 鎮 撫 唐 古 歹 罷 文 天 祥 所 招 募 義 兵 二 萬 餘 人 。 壬 辰 , 伯 顏 登 獅 子 峰 , 觀 臨 安 形 勢 。 命 唆 都 撫 諭 軍 民 , 部 分 諸 將 , 共 守 其 城 , 護 其 宮 。 癸 巳 , 謝 后 復 使 人 來 勞 問 , 仍 以 溫 言 慰 遣 之 。 甲 午 , 分 置 其 三 衙 諸 司 兵 于 各 翼 , 以 俟 調 遣 ; 其 生 募 等 軍 , 願 歸 者 聽 。


第 13筆
列 傳 元 史 卷 一 百 二 十 七   列 傳 第 十 四   p-3110

    癸 卯 , 謝 后 命 吳 堅 、 賈 餘 慶 、 謝 堂 、 家 鉉 翁 、 劉 岊 與 文 天 祥 , 並 為 祈 請 使 , 楊 應 奎 、 趙 若 秀 為 奉 表 押 璽 官 , 赴 闕 請 命 。 伯 顏 拜 表 稱 賀 曰 : 臣 伯 顏 言 : 國 家 之 業 大 一 統 , 海 岳 必 明 主 之 歸 ; 帝 王 之 兵 出 萬 全 , 蠻 夷 敢 天 威 之 抗 。 始 干 戈 之 爰 及 , 迄 文 軌 之 會 同 。 區 宇 一 清 , 普 天 均 慶 。 邦 , 冠 帶 月 支 之 域 ; 際 丹 崖 而 述 職 , 奄 瀚 海 而 為 家 。 獨 此 島 夷 , 弗 遵 聲 教 , 謂 江 湖 可 以 保 逆 命 , 舟 楫 可 以 敵 王 師 。 連 兵 負 固 , 逾 四 十 年 , 背 德 食 言 , 難 一 二 計 。 當 聖 主 飛 渡 江 南 之 日 , 遣 行 人 乞 為 城 下 之 盟 。 逮 凱 奏 之 言 旋 , 輒 詐 謀 之 復 肆 。 拘 囚 我 信 使 , 忘 乾 坤 再 造 之 恩 ; 招 納 我 叛 臣 , 盜 漣 海 三 城 之 地 。 我 是 以 有 六 載 襄 樊 之 討 , 彼 居 然 無 一 介 行 李 之 來 。 禍 既 出 于 自 求 , 怒 致 聞 于 斯 赫 。 于 江 表 , 烽 煙 直 接 於 錢 塘 。 尚 無 度 德 量 力 之 心 , 荐 有 殺 使 毀 書 之 事 。 屬 廟 謨 之 親 , 謂 根 本 之 宜 先 。 乃 命 阿 剌 罕 取 道 于 獨 松 , 董 文 炳 進 師 于 海 渚 , 臣 與 阿 塔 海 忝 司 中 閫 。 直 指 偽 都 。 掎 角 之 勢 既 成 , 水 陸 之 師 並 進 。 常 州 已 下 , 列 郡 傳 檄 而 悉 平 ; 臨 安 為 期 , 諸 將 連 營 而 畢 會 。 彼 知 窮 蹙 , 迭 致 哀 鳴 。 始 則 有 為 姪 納 幣 之 祈 , 次 則 有 稱 藩 奉 璽 之 請 。 顧 甘 言 何 益 於 實 事 , 率 銳 卒 直 抵 于 近 郊 。 召 來 用 事 之 大 臣 , 放 散 思 歸 之 衛 士 。 崛 強 心


第 14筆
列 傳 元 史 卷 一 百 二 十 九   列 傳 第 十 六   p-3151

    十 四 年 , 陞 福 建 道 宣 慰 使 , 行 征 南 元 帥 府 事 , 聽 參 政 塔 出 節 制 。 塔 出 令 唆 都 取 道 泉 州 , 泛 海 會 于 廣 州 之 富 場 。 將 行 , 信 州 守 臣 來 求 援 曰 : 「 元 帥 不 來 , 信 不 可 守 , 今 邵 武 方 聚 兵 觀 釁 , 元 帥 旦 往 , 邵 武 兵 夕 至 矣 。 」 唆 都 告 于 眾 曰 : 「 若 邵 武 不 下 , 則 腹 背 受 敵 , 豈 獨 信 不 可 守 乎 ! 」 乃 遣 周 萬 戶 等 往 招 降 之 。 唆 都 趨 建 寧 , 遇 宋 兵 于 崇 安 , 軍 容 甚 盛 。 令 其 子 百 家 奴 及 楊 庭 ﹙ ( 壁 ) ﹚ 【 璧 】 等 數 隊 夾 擊 之 , <07>范 萬 戶 以 三 百 人 伏 祝 公 橋 , 移 剌 答 以 四 百 人 伏 北 門 外 。 庭 ﹙ ( 壁 ) ﹚ 【 璧 】 陷 陣 深 入 , 宋 兵 敗 走 , 伏 兵 起 邀 擊 之 , 斬 首 千 餘 級 。 宋 丞 相 文 天 祥 、 南 劍 州 都 督 張 清 , 合 兵 將 襲 建 寧 , 唆 都 夜 設 伏 敗 之 。 轉 戰 至 南 劍 , 敗 張 清 , 奪 其 城 。 至 福 州 , 王 積 翁 以 城 降 。 攻 興 化 軍 , 知 軍 陳 瓚 乞 降 , 復 閉 城 拒 守 , 唆 都 臨 城 諭 之 , 矢 石 雨 下 , 乃 造 雲 梯 砲 石 , 攻 破 其 城 , 巷 戰 終 日 , 斬 首 三 萬 餘 級 , 獲 瓚 , 支 解 以 徇 。 至 漳 州 , 漳 州 亦 拒 守 , 先 遣 百 家 奴 往 會 塔 出 , 留 攻 之 , 斬 首 數 千 級 , 知 府 何 清 降 。 攻 潮 州 , 知 府 馬 發 不 降 , 唆 都 恐 失 富 場 之 期 , 乃 舍 之 而 去 。


第 15筆
列 傳 元 史 卷 一 百 二 十 九   列 傳 第 十 六   p-3157

    俄 有 詔 分 三 道 出 師 , 以 為 左 副 都 元 帥 , 從 都 元 帥 遜 都 台 出 江 西 。 九 月 , 開 府 于 江 州 。 師 次 建 昌 縣 , 擒 都 統 熊 飛 。 遂 圍 隆 興 , 轉 運 使 劉 槃 請 降 , 察 其 詐 , 密 為 之 備 , 槃 果 以 銳 兵 突 至 , 擊 敗 之 , 殺 獲 殆 盡 , 槃 乃 降 。 下 撫 、 瑞 、 建 昌 、 臨 江 。 軍 中 有 得 宋 相 文 天 祥 與 建 昌 故 吏 民 書 , 焚 之 , 人 心 乃 安 。 進 攻 吉 州 , 知 州 周 天 驥 降 , 遂 定 贛 、 南 安 。 廣 東 經 略 徐 直 諒 奉 蠟 書 納 其 所 部 十 四 郡 , 前 江 西 制 置 黃 萬 石 亦 以 邵 武 降 。 隆 興 帥 府 誣 富 民 與 敵 連 , 已 誅 百 三 十 家 , 還 , 審 其 非 罪 , 盡 釋 之 。


第 16筆
列 傳 元 史 卷 一 百 二 十 九   列 傳 第 十 六   p-3157

    宋 丞 相 陳 宜 中 及 其 大 將 張 世 傑 立 益 王 於 閩 中 , 郡 縣 豪 傑 爭 起 兵 應 之 。 遣 將 破 吳 浚 兵 於 南 豐 。 世 傑 遣 都 統 張 文 虎 與 浚 合 兵 十 萬 , 期 必 復 建 昌 。 復 遣 將 敗 之 兜 港 。 浚 走 從 文 天 祥 於 瑞 金 , 又 破 之 , 天 祥 走 汀 州 。 遣 鎮 撫 孔 遵 追 之 , 併 破 趙 孟 瀯 軍 , 取 汀 州 。 元 帥 府 罷 , 授 昭 勇 大 將 軍 、 同 知 江 西 宣 慰 司 事 , 加 鎮 國 上 將 軍 , 遷 福 建 宣 慰 使 , 改 江 西 宣 慰 使 。 天 祥 復 取 汀 州 , 兵 出 興 國 縣 , 連 破 諸 邑 , 圍 贛 州 尤 急 。 或 言 天 祥 墳 墓 在 吉 州 者 , 若 遣 兵 發 之 , 則 必 下 矣 。 曰 : 「 王 師 討 不 服 耳 , 豈 有 發 人 墳 墓 之 理 。 」 乃 分 兵 援 贛 , 自 率 精 兵 潛 至 興 國 。 天 祥 走 , 追 至 空 坑 , 獲 其 妻 女 , 擒 招 討 使 趙 時 賞 已 下 二 十 餘 人 , 降 其 眾 二 十 萬 。 有 旨 令 與 右 丞 阿 里 罕 、 左 丞 董 文 炳 合 兵 追 益 王 。 眾 議 所 向 , 皆 謂 宜 趨 福 建 , 曰 : 「 不 可 。 若 諸 軍 俱 在 福 建 , 彼 必 竄 廣 東 , 則 梅 嶺 、 江 西 非 我 有 矣 , 宜 從 廣 東 夾 攻 之 。 」 眾 以 為 然 。 兵 至 梅 嶺 , 果 與 宋 兵 遇 , 出 其 不 意 敗 之 , 乃 遁 走 碙 州 。 十 四 年 , 拜 參 知 政 事 , 行 省 江 西 。


第 17筆
列 傳 元 史 卷 一 百 三 十 二   列 傳 第 十 九   p-3214

    宋 丞 相 文 天 祥 復 起 兵 海 道 , 舒 民 張 德 興 應 之 , 襲 破 興 國 、 德 安 諸 郡 , 還 據 司 空 山 。 詔 昂 吉 兒 攻 之 , 一 戰 而 定 , 殺 張 德 興 , 執 其 三 子 以 獻 。


第 18筆
列 傳 元 史 卷 一 百 五 十 六   列 傳 第 四 十 三   p-3682

    至 揚 州 , 選 將 校 水 陸 二 萬 , 分 道 南 征 , 以 弟 弘 正 為 先 鋒 , 戒 之 曰 : 「 選 汝 驍 勇 , 非 私 汝 也 。 軍 法 重 , 我 不 敢 以 私 撓 公 , 勉 之 。 」 弘 正 所 向 克 捷 。 進 攻 三 江 寨 , 寨 據 隘 乘 高 , 不 可 近 , 因 連 兵 向 之 , 寨 中 持 滿 以 待 。 弘 範 下 令 下 馬 治 朝 食 , 若 將 持 久 者 。 持 滿 者 疑 不 敢 動 , 而 他 寨 不 虞 也 。 忽 麾 軍 連 拔 數 寨 , 迴 擣 三 江 , 盡 拔 之 。 至 漳 州 , 軍 其 東 門 , 命 別 將 攻 南 門 、 西 門 , 乃 乘 虛 破 其 北 門 , 拔 之 。 攻 鮑 浦 寨 , 又 拔 之 。 由 是 瀕 海 郡 邑 皆 望 風 降 附 。 獲 宋 丞 相 文 天 祥 于 五 坡 嶺 , 使 之 拜 , 不 屈 , 弘 範 義 之 , 待 以 賓 禮 , 送 至 京 師 。 獲 宋 禮 部 侍 郎 鄧 光 薦 , 命 子 珪 師 事 之 。


第 19筆
列 傳 元 史 卷 一 百 六 十 三   列 傳 第 五 十   p-3831

    至 元 十 四 年 , 元 帥 唆 都 下 兵 閩 、 越 , 見 澤 , 與 語 而 合 , 即 辟 元 帥 府 提 控 案 牘 。 時 宋 廣 王 據 福 州 , 改 元 炎 興 , 度 我 軍 且 至 , 遂 入 于 海 , 復 聚 兵 甲 子 門 。 其 將 張 世 傑 攻 泉 州 , 興 化 守 臣 陳 瓚 舉 郡 應 之 。 文 天 祥 置 都 督 府 于 南 劍 州 , 守 臣 張 清 行 都 督 府 事 , 謀 復 建 寧 。 閩 中 郡 縣 往 往 復 從 宋 , 江 東 大 擾 。 唆 都 時 軍 浙 東 , 建 、 信 告 急 , 唆 都 謀 于 眾 曰 : 「 我 軍 當 何 先 ﹖ 」 澤 曰 : 「 彼 據 閩 、 廣 , 而 我 往 浙 右 , 非 策 之 善 。 譬 之 伐 木 , 務 除 其 根 , 當 先 向 南 。 」 會 行 省 檄 唆 都 , 與 左 丞 塔 出 會 兵 甲 子 門 , 遂 度 兵 閩 關 , 八 戰 而 至 南 劍 , 殺 其 守 臣 張 清 , 宋 師 遂 退 。


第 20筆
列 傳 元 史 卷 一 百 六 十 三   列 傳 第 五 十   p-3832

    十 五 年 春 正 月 , 還 擊 潮 州 , 守 將 馬 發 備 禦 甚 固 , 澤 曰 : 「 潮 人 所 以 城 守 不 下 者 , 以 外 多 壁 壘 , 為 之 援 應 也 。 第 翦 其 外 應 , 潮 必 覆 矣 。 」 乃 分 兵 攻 其 一 大 壘 , 破 之 , 餘 壘 盡 散 走 , 二 旬 而 潮 拔 , 馬 發 死 焉 。 既 而 文 天 祥 軍 潰 於 江 西 , 廣 王 暨 張 世 傑 死 于 海 中 , 唆 都 還 軍 福 建 。


第 21筆
列 傳 元 史 卷 一 百 六 十 六   列 傳 第 五 十 三   p-3912

    宋 廂 禁 軍 總 管 王 昌 、 勇 敢 軍 總 管 張 雲 誘 新 附 五 營 軍 為 亂 。 事 覺 , 昌 就 擒 ; 宏 偉 夜 襲 雲 , 斬 首 以 獻 , 俘 其 黨 五 百 人 。 宋 都 U 欲 盡 誅 之 , 宏 偉 曰 : 「 此 屬 詿 誤 , 非 得 已 也 , 今 悉 就 誅 , 何 以 安 反 側 ﹖ 」 眾 得 免 死 。 以 功 授 太 和 縣 尹 。 宋 相 文 天 祥 署 其 將 羅 開 禮 、 葉 良 臣 , 集 眾 謀 復 吉 、 贛 、 臨 江 , 宏 偉 斬 良 臣 , 俘 開 禮 , 釋 其 餘 眾 。 十 五 年 , 以 功 賜 金 符 , 遷 瓜 州 河 渡 提 舉 。 十 七 年 , 改 衡 州 路 總 管 府 治 中 。 群 盜 出 沒 其 境 , 宏 偉 計 其 地 , 興 屯 田 , 民 既 足 食 , 盜 亦 為 農 , 郡 遂 寧 謐 。


第 22筆
列 傳 元 史 卷 二 百 一   列 傳 第 八 十 八   p-4503

    李 景 文 妻 徐 氏 , 名 彩 鸞 , 字 淑 和 , 浦 城 徐 嗣 源 之 女 。 略 通 經 史 , 每 誦 文 天 祥 六 歌 , 必 為 之 感 泣 。 至 正 十 五 年 , 青 田 賊 寇 浦 城 , 徐 氏 從 嗣 源 逃 旁 近 山 谷 。 賊 持 刀 欲 害 嗣 源 , 徐 氏 前 曰 : 「 此 吾 父 也 , 寧 殺 我 。 」 賊 舍 父 而 止 徐 氏 。 徐 氏 語 父 曰 : 「 兒 義 不 受 辱 , 今 必 死 , 父 可 速 去 。 」 賊 拘 徐 氏 至 桂 林 橋 , 拾 炭 題 詩 壁 間 , 有 「 惟 有 桂 林 橋 下 水 , 千 年 照 見 妾 心 清 」 之 句 。 乃 厲 聲 罵 賊 , 投 于 水 。 賊 競 出 之 。 既 而 乘 間 復 投 水 死 。


共 計 〔 22〕 筆 。




【 龍 泉 二 號 】 資 料 庫 回 應
資 料 庫 規 畫 與 程 式 撰 作 : 陳 郁 夫
書 名 : 作 者 : 出 版 :
明 史 清   張 廷 玉 等 。 中 華 書 局
簡 介 : 本 紀 24, 表 13, 書 志 75, 列 傳 220, 計 332卷 。
搜 尋 字 串 =文 天 祥 邏 輯 =字 詞 範 圍 =全 部

第 1筆
列 傳 明 史 卷 一 百 三 十 七   列 傳 第 二 十 五   p-3957

    劉 崧 , 字 子 高 , 泰 和 人 , 舊 名 楚 。 家 貧 力 學 , 寒 無 罏 火 , 手 皸 裂 , 而 鈔 錄 不 輟 。 元 末 舉 於 鄉 。 洪 武 三 年 舉 經 明 行 修 , 改 今 名 。 召 見 奉 天 殿 , 授 兵 部 職 方 司 郎 中 。 奉 命 徵 糧 鎮 江 。 鎮 江 多 勳 臣 田 , 租 賦 為 民 累 , 崧 力 請 得 少 減 。 遷 北 平 按 察 司 副 使 , 輕 刑 省 事 , 招 集 流 亡 , 民 咸 復 業 。 立 文 天 祥 祠 於 學 宮 之 側 。 勒 石 學 門 , 示 府 縣 勿 以 徭 役 累 諸 生 。 嘗 請 減 僻 地 驛 馬 以 益 宛 平 。 帝 可 其 奏 , 顧 謂 侍 臣 曰 : 「 驛 傳 勞 逸 不 均 久 矣 , 崧 能 言 之 , 牧 民 不 當 如 是 耶 。 」 為 胡 惟 庸 所 惡 , 坐 事 謫 輸 作 , 尋 放 歸 。 十 三 年 , 惟 庸 誅 , 徵 拜 禮 部 侍 郎 。 未 幾 , 擢 吏 部 尚 書 。 雷 震 謹 身 殿 , 帝 廷 諭 群 臣 陳 得 失 。 崧 頓 首 , 以 修 德 行 仁 對 。 尋 致 仕 。


第 2筆
列 傳 明 史 卷 一 百 四 十 三   列 傳 第 三 十 一   p-4055

    曾 鳳 韶 , 廬 陵 人 。 洪 武 末 年 進 士 。 建 文 初 , 嘗 為 監 察 御 史 。 燕 王 稱 帝 , 以 原 官 召 , 不 赴 。 又 以 侍 郎 召 , 知 不 可 免 , 乃 刺 血 書 衣 襟 曰 : 「 予 生 廬 陵 忠 節 之 邦 , 素 負 剛 鯁 之 腸 。 讀 書 登 進 士 第 , 仕 宦 至 繡 衣 郎 。 <03>慨 一 死 之 得 宜 , 可 以 含 笑 於 地 下 , 而 不 愧 吾 文 天 祥 。 」 囑 妻 李 氏 、 子 公 望 : 「 勿 易 我 衣 , 即 以 此 殮 。 」 遂 自 殺 , 年 二 十 九 。 李 亦 守 節 死 。


第 3筆
列 傳 明 史 卷 一 百 六 十 一   列 傳 第 四 十 九   p-4382

    本 深 為 政 舉 大 綱 , 不 屑 苛 細 。 大 猾 既 殲 , 府 中 無 事 。 晨 起 , 鼓 而 升 堂 , 吏 無 所 白 , 輒 鼓 而 休 。 間 有 所 訟 , 呼 至 榻 前 , 析 曲 直 遣 之 , 亦 不 受 狀 。 有 抑 不 伸 者 , 雖 三 尺 童 子 , 皆 得 往 白 。 久 之 , 民 恥 爭 訟 。 尤 折 節 士 人 , 飾 治 學 宮 , 奏 新 先 儒 歐 陽 修 、 周 必 大 、 楊 邦 乂 、 胡 銓 、 楊 萬 里 、 文 天 祥 祠 廟 。 正 統 六 年 , 滿 九 載 當 遷 , 郡 人 乞 留 , 詔 予 正 三 品 俸 。 廨 前 民 嫁 女 , 本 深 聞 鼓 樂 聲 , 笑 曰 : 「 吾 來 時 , 乳 下 兒 也 。 今 且 嫁 , 我 尚 留 此 耶 ﹖ 」 遂 請 老 。 前 後 守 吉 安 十 八 年 , 既 去 , 郡 人 肖 像 祀 之 。


第 4筆
列 傳 明 史 卷 一 百 六 十 九   列 傳 第 五 十 七   p-4539

    已 而 瓦 剌 別 部 阿 剌 使 復 至 , 胡 等 復 以 為 言 。 於 是 帝 御 文 華 殿 門 , 召 諸 大 臣 及 言 官 諭 以 宜 絕 狀 。 直 對 曰 : 「 必 遣 使 , 毋 貽 後 悔 。 」 帝 不 悅 。 于 謙 前 為 解 , 帝 意 釋 。 群 臣 既 退 , 太 監 興 安 匍 匐 出 呼 曰 : 「 若 等 固 欲 遣 使 , 有 文 天 祥 、 富 弼 其 人 乎 ﹖ 」 直 大 言 曰 : 「 廷 臣 惟 天 子 使 , 既 食 其 祿 , 敢 辭 難 乎 ! 」 言 之 再 , 聲 色 愈 厲 。 安 語 塞 , 乃 議 遣 使 , 命 李 實 、 羅 綺 往 。


第 5筆
列 傳 明 史 卷 一 百 七 十 八   列 傳 第 六 十 六   p-4735

    雍 洞 達 闓 爽 , 重 信 義 。 撫 江 西 時 , 請 追 諡 文 天 祥 、 謝 枋 得 。 詔 諡 天 祥 忠 烈 、 枋 得 文 節 。 有 雄 略 , 善 斷 , 動 中 事 機 。 臨 戰 , 率 躬 親 矢 石 , 不 目 瞬 。 自 奉 尊 嚴 , 三 司 皆 長 跪 白 事 。 軍 門 設 銅 鼓 數 十 , 儀 節 詳 密 。 裨 將 以 下 , 繩 柙 無 所 假 。 兩 地 鎮 守 宦 官 素 驕 恣 , 亦 惕 息 無 敢 肆 。 疾 惡 嚴 , 坦 中 不 為 崖 岸 , 揮 斥 財 帛 不 少 惜 。 故 雖 令 行 禁 止 , 民 得 安 堵 , 而 謗 議 亦 易 起 。 為 中 官 所 齮 齕 , 公 論 皆 不 平 。 兩 廣 人 念 雍 功 , 尤 惜 其 去 , 為 立 祠 祀 焉 。 家 居 五 年 卒 , 年 五 十 七 。 正 德 間 , 諡 襄 毅 。


第 6筆
列 傳 明 史 卷 二 百 七 十 四   列 傳 第 一 百 六 十 二   p-7015

    史 可 法 , 字 憲 之 , 大 興 籍 , 祥 符 人 。 世 錦 衣 百 戶 。 祖 應 元 舉 於 鄉 , 官 黃 平 知 州 , 有 惠 政 。 語 其 子 從 質 曰 : 「 我 家 必 昌 。 」 從 質 妻 尹 氏 有 身 , 夢 文 天 祥 入 其 舍 , 生 可 法 。 以 孝 聞 。 舉 崇 禎 元 年 進 士 , 授 西 安 府 推 官 , 稍 遷 戶 部 主 事 , 歷 員 外 郎 、 郎 中 。


第 7筆
列 傳 明 史 卷 二 百 八 十 九   列 傳 第 一 百 七 十 七   p-7430

    宸 濠 遂 發 兵 , 偽 署 三 賊 為 將 軍 , 首 遣 婁 伯 徇 進 賢 , 為 知 縣 劉 源 清 所 斬 。 招 窯 賊 , 賊 畏 守 吏 不 敢 發 。 大 索 兵 器 於 城 中 , 不 得 , 賊 多 持 白 梃 。 伍 文 定 起 義 兵 , 設 兩 人 木 主 於 文 天 祥 祠 , 率 吏 民 哭 之 。 南 贛 巡 撫 王 守 仁 與 共 平 賊 。 諸 逋 賊 走 安 義 , 皆 見 獲 , 無 脫 者 。 人 於 是 益 思 燧 功 。


第 8筆
列 傳 明 史 卷 二 百 八 十 九   列 傳 第 一 百 七 十 七   p-7432

    初 , 逵 以 文 天 祥 集 貽 其 友 給 事 中 張 漢 卿 而 無 書 。 漢 卿 語 人 曰 : 「 寧 邸 必 反 , 汝 登 其 為 文 山 乎 ﹖ 」 逵 父 家 居 , 聞 江 西 有 變 , 殺 都 御 史 及 副 使 , 即 為 位 , 易 服 哭 。 人 怪 問 故 , 父 曰 : 「 副 使 , 必 吾 兒 也 。 」 世 宗 即 位 , 贈 左 副 都 御 史 , 諡 忠 節 , 廕 一 子 。 又 錄 山 東 平 賊 功 , 復 廕 一 子 。 嘉 靖 元 年 詔 逵 死 事 尤 烈 , 改 贈 逵 禮 部 尚 書 , 進 廕 指 揮 僉 事 。


第 9筆
列 傳 明 史 卷 三 百 四   列 傳 第 一 百 九 十 二   p-7771

    也 先 遣 使 議 和 , 請 迎 上 皇 , 廷 議 報 使 。 帝 不 懌 , 令 安 出 , 呼 群 臣 曰 : 「 公 等 欲 報 使 , 孰 可 者 ﹖ 孰 為 文 天 祥 、 富 弼 ! 」 詞 色 俱 厲 。 尚 書 王 直 面 折 之 , 安 語 塞 。 及 遣 都 給 事 中 李 寔 往 , 敕 書 不 及 迎 上 皇 。 寔 驚 , 走 白 內 閣 , 遇 安 。 安 復 詬 曰 : 「 若 奉 黃 紙 詔 行 耳 , 他 何 預 ! 」 及 易 儲 , 人 遂 疑 安 預 謀 矣 。


第 10筆
志 明 史 卷 五 十   志 第 二 十 六   p-1310

    按 祀 典 , 太 祖 時 , 應 天 祀 陳 喬 、 楊 邦 乂 、 姚 興 、 王 N , 成 都 祀 李 冰 、 文 翁 、 張 詠 , 均 州 祀 黃 霸 , 密 縣 祀 卓 茂 , 松 江 祀 陸 遜 、 陸 抗 、 陸 凱 , 龍 州 祀 李 龍 遷 , 建 寧 祀 謝 夷 甫 , 彭 澤 祀 狄 仁 傑 , 九 江 祀 李 黼 , 安 慶 祀 余 闕 、 韓 建 之 、 李 宗 可 。 宣 宗 時 , 高 郵 祀 耿 遇 德 。 英 宗 時 , 豫 章 祀 韋 丹 、 許 遜 , 無 錫 祀 張 巡 。 憲 宗 時 , 崖 山 祀 張 世 傑 、 陸 秀 夫 。 孝 宗 時 , 新 會 祀 宋 慈 元 楊 后 , 延 平 祀 羅 從 彥 、 李 侗 , 建 寧 祀 劉 子 翬 , 烏 撒 祀 潭 淵 , 廬 陵 祀 文 天 祥 , 婺 源 祀 朱 熹 , 都 昌 祀 陳 澔 , 饒 州 祀 江 萬 里 , 福 州 祀 陳 文 龍 , 興 化 祀 陳 瓚 , 湖 廣 祀 李 芾 , 廣 西 祀 馬 慨 。 武 宗 時 , 真 定 祀 顏 杲 卿 、 真 卿 , 韶 州 附 祀 張 九 齡 子 拯 , 沂 州 祀 諸 葛 亮 , 蕭 山 祀 游 酢 、 羅 從 彥 。 皆 歷 代 名 臣 , 事 蹟 顯 著 。 守 臣 題 請 , 禮 官 議 覆 , 事 載 實 錄 , 年 月 可 稽 。 至 若 有 明 一 代 之 臣 抗 美 前 史 者 , 或 以 功 勳 , 或 以 學 行 , 或 以 直 節 , 或 以 死 事 , 臚 于 志 乘 , 刻 于 碑 版 , 匪 一 而 足 。 其 大 者 , 鄱 陽 湖 忠 臣 祠 祀 丁 普 郎 等 三 十 五 人 , 南 昌 忠 臣 祠 祀 趙 德 勝 等 十 四 人 , 太 平 忠 臣 廟 祀 花 雲 、 王 鼎 、 許 瑗 , 金 華 忠 臣 祠 祀 胡 大 海 , 皆 太 祖 自 定 其 典 。 其 後 , 通 州 祀 常 遇 春 , 山 海 關 祀 徐 達 , 蘇 州 祀 夏 原 吉 、 周 忱 , 淮 安 祀 陳 瑄 , 海 州 衛 祀 衛 青 、 徐 安 生 , 甘 州 祀 毛 忠 , 榆 林 祀 余 子 俊 , 杭 州 祀 于 謙 , 蕭 山 祀 魏 驥 , 汀 州 祀 王 得 仁 , 廣 州 祀 楊 信 民 、 毛 吉 , 雲 南 祀 沐 英 、 沐 晟 , 貴 州 祀 顧 成 , 廬 陵 祀 劉 球 、 李 時 勉 , 廣 信 祀 鄧 顒 , 寶 慶 祀 賀 興 隆 , 上 杭 祀 伍 驥 、 丁 泉 , 慶 遠 祀 葉 禎 , 雲 南 祀 王 禕 、 吳 雲 , 青 田 祀 劉 基 , 平 陽 祀 薛 瑄 , 杭 州 祀 鄒 濟 、 徐 善 述 , 金 華 祀 章 懋 , 皆 眾 著 耳 目 , 炳 然 可 考 。 其 他 郡 縣 山 川 龍 神 忠 烈 之 士 , 及 祈 禱 有 應 而 祀 者 , 會 典 所 載 , 尤 詳 悉 云 。


第 11筆
志 明 史 卷 九 十 七   志 第 七 十 三   p-2402

相 鑒 二 十 卷 ﹙ 洪 武 十 三 年 罷 中 書 省 , 詔 儒 臣 採 歷 代 史 所 載 相 臣 ,
  賢 者 自 蕭 何 至 文 天 祥 八 十 二 人 , 為 傳 十 六 卷 ; 不 肖 者 自 田 蚡 至 賈 似 道 二 十 六 人 ,
  為 傳 四 卷 。 太 袓 製 序 。 ﹚
外 戚 傳 三 卷 ﹙ 永 樂 中 , 編 輯 漢 以 後 可 為 法 戒 者 。 成 祖 製 序 。 ﹚
古 今 列 女 傳 三 卷 ﹙ 永 樂 中 , 解 縉 等 編 。 ﹚
宋 濂 唐 仲 友 補 傳 一 卷 、 浦 江 人 物 記 二 卷
胡 廣 文 丞 相 傳 一 卷
朱 右 李 鄴 侯 傳 二 卷
方 槐 生 莆 陽 人 物 志 三 卷
謝 應 芳 懷 古 錄 三 卷 、 思 賢 錄 六 卷
劉 徵 金 華 名 賢 傳 三 卷
丁 元 吉 陸 丞 相 蹈 海 錄 一 卷
賈 斌 忠 義 集 四 卷
尹 直 南 宋 名 臣 言 行 錄 十 六 卷
楊 循 吉 吳 中 往 哲 記 一 卷
謝 鐸 尊 鄉 錄 十 卷
董 遵 金 華 淵 源 錄 二 卷
金 江 義 烏 人 物 志 二 卷
金 賁 亨 台 學 源 流 二 卷
王 佐 東 嘉 先 哲 錄 二 十 卷
南 逢 吉 越 中 述 傳 四 卷
周 璟 昭 忠 錄 五 卷
程 敏 政 宋 遺 民 錄 十 五 卷
方 鵬 崑 山 人 物 志 八 卷
姜 絅 漢 名 臣 言 行 錄 八 卷
魏 顯 國 歷 代 相 臣 傳 一 百 六 十 八 卷 、 守 令 傳 二 十 四 卷 、 儒 林 傳 二 十 卷
陳 鎬 金 陵 人 物 志 六 卷
王 賓 吳 下 名 賢 紀 錄 一 卷
龔 守 愚 臨 江 先 哲 言 行 錄 二 卷
劉 元 卿 江 右 歷 代 名 賢 錄 二 卷
黃 佐 廣 州 人 物 志 二 十 四 卷
劉 有 光 麻 沙 劉 氏 忠 賢 傳 四 卷
孫 承 恩 歷 代 聖 賢 像 贊 六 卷
楊 時 偉 諸 葛 武 侯 全 書 十 卷
王 承 裕 李 衛 公 通 纂 四 卷
戴 銑 朱 子 實 紀 十 二 卷
祝 允 明 蘇 材 小 纂 六 卷
張 ● 吳 中 人 物 志 十 三 卷
袁 w 吳 中 先 賢 傳 十 卷
劉 鳳 續 吳 先 賢 贊 十 五 卷
歐 大 任 百 粵 先 賢 志 四 卷
耿 定 向 二 孝 子 傳 一 卷
楊 俊 民 河 南 忠 臣 集 八 卷 、 烈 女 集 五 卷
桑 喬 節 義 林 六 卷
王 蓂 歷 代 忠 義 錄 十 八 卷
鄒 泉 人 物 尚 論 編 二 十 卷
鄭 瑄 唐 忠 臣 睢 陽 錄 二 卷
黃 省 曾 高 士 傳 頌 二 卷
皇 甫 濂 逸 民 傳 二 卷
皇 甫 涍 續 高 士 傳 十 卷
薛 應 旂 隱 逸 傳 二 卷 、 高 士 傳 四 卷
黃 姬 水 貧 士 傳 二 卷
錢 一 本 遯 世 編 十 四 卷
李 默 建 寧 人 物 志 三 卷
呂 維 祺 節 孝 義 忠 集 四 卷

徐 標 忠 孝 廉 節 集 四 十 卷
顧 憲 成 桑 梓 錄 十 卷
李 廷 機 漢 唐 宋 名 臣 錄 五 卷
王 鴻 儒 掾 曹 名 臣 錄 一 卷
丁 明 登 古 今 長 者 錄 八 卷
朱 睦 ● 中 州 人 物 志 十 六 卷
朱 謀 豫 章 耆 舊 傳 三 卷
朱 常 淓 古 今 宗 藩 懿 行 考 十 卷
郭 良 翰 歷 代 忠 義 彙 編 二 十 六 卷
屠 隆 義 士 傳 二 卷
沈 堯 中 高 士 彙 林 二 卷
顧 樞 古 今 隱 居 錄 三 十 卷
陳 懋 仁 壽 者 傳 三 卷
陳 繼 儒 邵 康 節 外 紀 四 卷 、 逸 民 史 二 十 二 卷
璩 之 璞 蘇 長 公 外 紀 十 二 卷
徐 ● 蔡 端 明 別 紀 十 卷
范 明 泰 米 襄 陽 志 林 十 三 卷
徐 學 聚 兩 浙 名 賢 錄 五 十 四 卷 、 外 錄 八 卷
曹 學 佺 蜀 中 人 物 記 六 卷
郭 凝 之 孝 友 傳 二 十 四 卷
王 道 隆 吳 興 名 賢 續 錄 六 卷
陳 克 仕 古 今 彤 史 八 卷
曹 思 學 內 則 類 編 四 卷
顧 昱 至 孝 通 神 集 三 十 卷
張 采 宋 名 臣 言 行 錄 十 六 卷
夏 樹 芳 女 鏡 八 卷
潘 振 古 今 孝 史 十 二 卷
    ﹙ 已 上 皆 紀 歷 代 人 物 。 ﹚
    右 傳 記 類 , 一 百 四 十 四 部 , 一 千 九 百 九 十 七 卷 。


共 計 〔 11〕 筆 。




【 龍 泉 二 號 】 資 料 庫 回 應
資 料 庫 規 畫 與 程 式 撰 作 : 陳 郁 夫
書 名 : 作 者 : 出 版 :
清 史 民 國   趙 爾 巽 等 。 中 華 書 局
簡 介 : 本 紀 25, 表 53, 書 志 142, 列 傳 316, 計 536卷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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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筆
列 傳 清 史 稿 卷 二 百 六 十 五   五 十 二   p-8567

    方 議 修 明 史 , 斌 應 詔 言 : 「 宋 史 修 於 元 至 正 , 而 不 諱 文 天 祥 、 謝 枋 得 之 忠 ; 元 史 修 於 明 洪 武 , 而 亦 著 丁 好 禮 、 巴 顏 布 哈 之 義 。 順 治 元 、 二 年 間 , 前 明 諸 臣 有 抗 節 不 屈 、 臨 危 致 命 者 , 不 可 概 以 叛 書 。 宜 命 纂 修 諸 臣 勿 事 瞻 顧 。 」 下 所 司 。 大 學 士 馮 銓 、 金 之 俊 謂 斌 獎 逆 , 擬 旨 嚴 飭 , 世 祖 特 召 至 南 苑 慰 諭 之 。 時 府 、 道 多 缺 員 , 上 以 用 人 方 亟 , 當 得 文 行 兼 優 者 , 以 學 問 為 經 濟 , 選 翰 林 官 , 得 陳 爌 、 黃 志 遴 、 王 無 咎 、 楊 思 聖 、 藍 潤 、 王 舜 年 、 范 周 、 馬 燁 曾 、 沈 荃 及 斌 凡 十 人 。


第 3筆
志 清 史 稿 卷 八 十 四   五 十 九   p-2628

    六 十 一 年 , 諭 : 「 帝 王 崇 祀 , 代 止 一 二 君 , 或 廟 饗 其 臣 子 而 不 及 其 君 父 , 是 偏 也 。 凡 為 天 下 主 , 除 亡 國 暨 無 道 被 弒 , 悉 當 廟 祀 。 有 明 國 事 , 壞 自 萬 曆 、 泰 昌 、 天 啟 三 朝 , 神 宗 、 光 宗 、 宗 不 應 崇 祀 , 咎 不 在 愍 帝 也 。 」 於 是 廷 臣 議 正 殿 增 祀 夏 啟 、 仲 康 、 少 康 、 杼 、 槐 、 芒 、 泄 、 不 降 、 扃 、 、 孔 甲 、 皋 、 發 , 商 太 甲 、 沃 丁 、 太 庚 、 小 甲 、 雍 己 、 太 戊 、 仲 丁 、 外 壬 、 河 亶 甲 、 祖 乙 、 祖 辛 、 沃 甲 、 祖 丁 、 南 庚 、 陽 甲 、 盤 庚 、 小 辛 、 小 乙 、 武 丁 、 祖 庚 、 祖 甲 、 辛 、 庚 丁 、 太 丁 、 帝 乙 , 周 成 王 、 康 王 、 昭 王 、 穆 王 、 共 王 、 懿 王 、 孝 王 、 夷 王 、 宣 王 、 平 王 、 桓 王 、 莊 王 、 僖 王 、 惠 王 、 襄 王 、 頃 王 、 匡 王 、 定 王 、 簡 王 、 靈 王 、 景 王 、 悼 王 、 敬 王 、 元 王 、 貞 定 王 、 考 王 、 威 烈 王 、 安 王 、 烈 王 、 顯 王 、 慎 靚 王 , 漢 惠 帝 、 文 帝 、 景 帝 、 武 帝 、 昭 帝 、 宣 帝 、 元 帝 、 成 帝 、 哀 帝 、 明 帝 、 章 帝 、 和 帝 、 殤 帝 、 安 帝 、 順 帝 、 沖 帝 、 桓 帝 、 靈 帝 、 昭 烈 帝 , 唐 高 祖 、 高 宗 、 睿 宗 、 玄 宗 、 肅 宗 、 代 宗 、 德 宗 、 順 宗 、 穆 宗 、 文 宗 、 武 宗 、 宣 宗 、 懿 宗 、 僖 宗 , 遼 太 宗 、 景 宗 、 聖 宗 、 興 宗 、 道 宗 , 宋 太 宗 、 真 宗 、 仁 宗 、 英 宗 、 神 宗 、 哲 宗 、 高 宗 、 孝 宗 、 光 宗 、 寧 宗 、 理 宗 、 度 宗 、 端 宗 , 金 太 宗 、 章 宗 、 宣 宗 , 元 太 宗 、 定 宗 、 憲 宗 、 成 宗 、 武 宗 、 仁 宗 、 泰 定 帝 、 文 宗 、 寧 宗 , 明 成 祖 、 仁 宗 、 宣 宗 、 英 宗 、 景 帝 、 憲 宗 、 孝 宗 、 武 宗 、 世 宗 、 穆 宗 、 愍 帝 , 凡 百 四 十 三 位 。 其 從 祀 功 臣 , 增 黃 帝 臣 倉 頡 , 商 仲 虺 , 周 畢 公 高 、 呂 侯 、 仲 山 甫 、 尹 吉 甫 , 漢 劉 章 、 魏 相 、 丙 吉 、 耿 弇 、 馬 援 、 趙 雲 , 唐 狄 仁 傑 、 宋 璟 、 姚 崇 、 李 泌 、 陸 贄 、 裴 度 , 宋 呂 蒙 正 、 李 沆 、 寇 準 、 王 曾 、 范 仲 淹 、 富 弼 、 韓 琦 、 文 彥 博 、 司 馬 光 、 李 綱 、 趙 鼎 、 文 天 祥 , 金 呼 嚕 , 元 博 果 密 、 托 克 托 , 明 常 遇 春 、 李 文 忠 、 楊 士 奇 、 楊 榮 、 于 謙 、 李 賢 、 劉 大 夏 , 凡 四 十 人 。 是 歲 , 世 宗 御 極 , 依 議 行 , 增 置 神 主 , 為 文 鑱 之 石 。


第 4筆
志 清 史 稿 卷 八 十 四   五 十 九   p-2638

    道 光 二 年 詔 劉 宗 周 , 三 年 湯 斌 , 五 年 黃 道 周 , 六 年 陸 贄 、 呂 坤 , 八 年 孫 奇 逢 , 從 祀 先 儒 。 八 年 , 湖 北 學 政 王 贈 芳 請 祀 陳 良 , 帝 以 言 行 無 可 考 , 寢 其 議 。 未 幾 , 御 史 牛 鑑 以 李 顒 請 , 部 議 謂 然 , 帝 斥 之 。 十 六 年 , 詔 祀 孔 子 不 得 與 佛 、 老 同 廟 。 是 後 復 以 宋 臣 文 天 祥 、 宋 儒 謝 良 佐 侑 饗 云 。 咸 豐 初 , 增 先 賢 公 明 儀 , 宋 臣 李 綱 、 韓 琦 侑 饗 。


第 5筆
志 清 史 稿 卷 八 十 四   五 十 九   p-2639

    是 歲 魯 人 毛 亨 , 明 呂 _ 、 方 孝 孺 並 侑 饗 。 於 是 更 訂 增 祀 位 次 , 各 按 時 代 為 序 。 乃 定 公 羊 高 、 伏 勝 、 毛 亨 、 孔 安 國 、 后 蒼 、 鄭 康 成 、 范 甯 、 陸 贄 、 范 仲 淹 、 歐 陽 脩 、 司 馬 光 、 謝 良 佐 、 羅 從 彥 、 李 綱 、 張 栻 、 陸 九 淵 、 陳 淳 、 真 德 秀 、 何 基 、 文 天 祥 、 趙 復 、 金 履 祥 、 陳 澔 、 方 孝 孺 、 薛 瑄 、 胡 居 仁 、 羅 欽 順 、 呂 _ 、 劉 宗 周 、 孫 奇 逢 、 陸 隴 其 列 東 廡 , 穀 梁 赤 、 高 堂 生 、 董 仲 舒 、 毛 萇 、 杜 子 春 、 諸 葛 亮 、 王 通 、 韓 愈 、 胡 瑗 、 韓 琦 、 楊 時 、 尹 焞 、 胡 安 國 、 李 侗 、 呂 祖 謙 、 黃 幹 、 蔡 沈 、 魏 了 翁 、 王 柏 、 陸 秀 夫 、 許 衡 、 吳 澄 、 許 謙 、 曹 端 、 陳 獻 章 、 蔡 清 、 王 守 仁 、 呂 坤 、 黃 道 周 、 湯 斌 列 西 廡 , 繪 圖 頒 各 省 。 七 年 , 以 宋 臣 袁 燮 、 先 儒 張 履 祥 從 祀 。 光 緒 初 元 , 增 入 先 儒 陸 世 儀 。 自 是 漢 儒 許 慎 、 河 間 獻 王 劉 德 , 先 儒 張 伯 行 , 宋 儒 輔 廣 、 游 酢 、 呂 大 臨 祀 焉 。


共 計 〔 5〕 筆 。




【 龍 泉 二 號 】 資 料 庫 回 應
資 料 庫 規 畫 與 程 式 撰 作 : 陳 郁 夫
書 名 : 作 者 : 出 版 :
續 通 鑑 清   畢 沅 明 倫 出 版 社 《 續 資 治 通 鑑 》
簡 介 : 自 宋 至 元 , 294卷
搜 尋 字 串 =文 天 祥 邏 輯 =字 詞 範 圍 =全 部

第 1筆
2.南 宋 紀 第 174卷   理 宗   寶 祐 四 年 〔 蒙 古 憲 宗 六 年 。 ( 丙 辰 、 一 二 五 六 ) 〕 p-4761

  Z 甲 寅 , 賜 進 士 文 天 祥 等 五 百 六 十 九 人 及 第 、 出 身 。 考 官 王 應 麟 得 天 祥 卷 , 奏 曰 : 「 是 卷 古 誼 若 龜 鑑 , 忠 肝 如 鐵 石 , 臣 敢 為 得 人 賀 。 」


第 2筆
2.南 宋 紀 第 175卷   理 宗   開 慶 元 年 〔 蒙 古 憲 宗 九 年 。 ( 己 未 、 一 二 五 九 ) 〕 p-4789

  k 時 邊 報 日 急 , 臨 安 團 結 義 勇 , 招 募 新 兵 , 增 築 江 、 紹 興 、 慶 元 城 堡 , 朝 野 震 恐 。 內 侍 董 宋 臣 , 請 帝 遷 都 四 明 以 避 鋒 鏑 , 軍 器 大 監 何 子 舉 言 于 吳 潛 曰 : 「 若 上 行 幸 , 則 京 師 百 萬 生 靈 , 何 所 依 賴 ? 」 御 史 朱 貔 孫 亦 言 : 「 鑾 輿 一 動 , 則 三 邊 之 將 士 瓦 解 , 四 方 之 盜 賊 蜂 起 , 必 不 可 。 」 會 皇 后 亦 請 留 蹕 以 安 民 心 , 帝 遂 止 。 海 寧 節 度 使 判 官 文 天 祥 , 上 言 斬 未 臣 , 不 報 。


第 4筆
2.南 宋 紀 第 180卷   度 宗   咸 淳 六 年 〔 蒙 古 至 元 七 年 。 ( 庚 午 、 一 二 七 0 ) 〕 咸 淳 九 年 〔 元 至 元 十 年 。 ( 癸 酉 、 一 二 七 三 ) 〕 p-4923

  d 起 前 直 學 士 陳 文 天 祥 為 湖 南 提 刑 。


第 5筆
2.南 宋 紀 第 181卷   帝 □   德 祐 元 年 〔 元 至 元 十 二 年 。 ( 乙 亥 、 一 二 七 五 ) 〕 p-4944

  \ 丙 寅 , 以 文 天 祥 為 江 西 安 撫 副 使 , 知 贛 州 。


第 6筆
2.南 宋 紀 第 181卷   帝 □   德 祐 元 年 〔 元 至 元 十 二 年 。 ( 乙 亥 、 一 二 七 五 ) 〕 p-4952

  夏 , 四 月 , 文 天 祥 兵 至 吉 州 江 西 制 置 副 使 萬 石 , 與 天 祥 有 舊 嫌 , 且 忌 其 聲 望 出 己 右 , 言 於 朝 曰 : 「 天 祥 軍 皆 烏 合 , 兒 戲 無 益 。 」 乃 詔 天 祥 留 屯 隆 興 府 。


第 7筆
2.南 宋 紀 第 181卷   帝 □   德 祐 元 年 〔 元 至 元 十 二 年 。 ( 乙 亥 、 一 二 七 五 ) 〕 p-4961

  起 復 文 天 祥 為 兵 部 尚 書 。


第 8筆
2.南 宋 紀 第 182卷   帝 □   德 祐 二 年 〔 元 至 元 十 三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4963

  J 甲 子 , 文 天 祥 至 臨 安 , 上 疏 言 : 「 本 朝 懲 五 季 之 亂 , 削 藩 鎮 , 建 都 邑 , 雖 足 以 矯 尾 大 之 弊 , 然 國 以 寖 弱 , 故 敵 至 一 州 則 一 州 破 , 至 一 縣 則 一 縣 破 , 中 原 陸 沈 , 痛 悔 何 及 ! 今 宜 分 境 內 為 四 鎮 , 建 都 督 統 御 於 其 中 , 以 廣 西 益 湖 南 而 建 閫 于 長 沙 , 以 廣 東 益 江 西 而 建 閫 于 隆 興 , 以 福 建 益 江 東 建 閫 于 番 陽 , 以 淮 西 益 淮 東 而 建 閫 于 揚 州 。 責 長 沙 取 鄂 , 隆 興 取 蘄 、 黃 , 番 陽 取 江 東 , 揚 州 取 兩 淮 , 地 大 力 眾 , 乃 足 以 抗 敵 。 約 日 齊 奮 , 有 進 而 無 退 , 日 夜 以 圖 之 , 彼 備 多 力 分 , 疲 於 奔 命 , 而 吾 民 之 豪 傑 者 , 又 伺 間 出 於 其 中 , 如 此 則 敵 不 難 卻 也 。 」 時 議 以 為 迂 闊 , 不 報 。 命 天 祥 知 平 江 府 。


第 9筆
2.南 宋 紀 第 182卷   帝 □   德 祐 二 年 〔 元 至 元 十 三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4964

  Q 丙 戌 , 命 文 天 祥 為 都 督 府 參 贊 官 , 總 三 路 兵 , 仍 知 平 江 。


第 10筆
2.南 宋 紀 第 182卷   帝 □   德 祐 二 年 〔 元 至 元 十 三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4966

  _ 癸 亥 , 常 州 告 急 , 朝 廷 遣 張 全 將 兵 二 救 之 , 知 平 江 府 文 天 祥 亦 遣 部 將 尹 玉 、 麻 士 龍 、 朱 華 將 兵 三 千 隨 全 赴 援 。 士 龍 戰 虞 橋 , 敗 死 , 全 不 救 , 走 還 五 牧 。 時 朱 華 駐 軍 五 牧 , 華 欲 掘 溝 塹 , 設 鹿 角 , 全 皆 不 許 。 既 而 元 余 薄 華 , 華 率 廣 軍 與 之 戰 , 自 辰 至 , 未 勝 負 未 決 。 逮 晚 , 元 兵 繞 出 山 後 薄 贛 軍 , 尹 玉 力 戰 , 殺 千 人 , 全 提 軍 隔 岸 , 不 發 一 矢 , 玉 遂 敗 。 諸 敗 軍 爭 渡 水 , 挽 全 軍 船 , 全 令 其 軍 斬 挽 者 指 , 於 是 溺 丁 者 甚 眾 。 玉 收 殘 卒 五 百 人 , 復 鏖 戰 , 自 夕 達 旦 , 殺 元 軍 人 馬 , 委 積 田 間 , 玉 復 手 殺 數 十 人 , 力 屈 , 被 執 , 元 人 恨 之 , 橫 四 鎗 於 其 項 , 以 棍 擊 殺 之 , 其 部 下 皆 死 , 無 一 人 降 者 。 天 祥 欲 斬 全 以 警 眾 , 帥 府 不 許 , 宥 之 使 贖 。


第 11筆
2.南 宋 紀 第 182卷   帝 □   德 祐 二 年 〔 元 至 元 十 三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4967

  d 元 兵 入 廣 德 軍 四 安 鎮 , 陳 宜 中 倉 皇 發 臨 安 民 年 十 五 以 上 者 , 皆 籍 為 兵 , 號 武 定 軍 , 召 文 天 祥 自 平 江 入 衛 。


第 12筆
2.南 宋 紀 第 182卷   帝 □   德 祐 二 年 〔 元 至 元 十 三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4969

    獨 松 既 破 , □ 疆 守 者 皆 望 風 而 走 , 朝 廷 大 懼 。 時 勤 王 師 僅 三 四 萬 人 , 文 天 祥 與 張 世 傑 議 , 以 為 : 「 淮 東 堅 壁 , 閩 、 廣 全 城 , 若 興 敵 血 戰 , 萬 一 得 捷 , 則 命 淮 師 以 截 其 後 , 國 事 猶 可 為 也 。 」 世 傑 大 喜 。 陳 宜 中 白 太 后 降 詔 , 以 王 師 務 宜 持 重 , 議 遂 止 。 祕 書 監 陳 著 , 上 疏 請 從 天 祥 之 議 , 曰 : 「 興 其 坐 以 待 困 , 曷 若 背 城 借 一 , 萬 有 一 幸 , 則 人 心 賈 勇 力 , 不 過 乘 勝 長 驅 , 若 少 沮 之 , 則 主 兵 之 興 懸 軍 , 其 壯 弱 即 異 矣 。 」 宜 中 不 聽 , 出 著 知 台 州 。


第 13筆
2.南 宋 紀 第 182卷   帝 □   德 祐 二 年 〔 元 至 元 十 三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4971

  { 以 文 天 祥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。


第 14筆
2.南 宋 紀 第 182卷   帝 □   德 祐 二 年 〔 元 至 元 十 三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4975

    先 是 召 文 天 祥 知 臨 安 府 , 天 祥 辭 不 拜 , 請 以 福 王 、 秀 王 判 臨 安 以 係 民 望 , 身 為 少 尹 , 以 死 衛 宗 廟 , 又 請 命 吉 王 、 信 王 鎮 閩 、 廣 以 圖 興 復 , 俱 不 許 。 至 是 宗 親 復 以 請 , 太 皇 太 后 從 之 以 駙 馬 都 尉 楊 鎮 及 楊 淑 妃 弟 亮 節 、 俞 充 容 弟 如 珪 提 舉 二 王 府 事 。


第 15筆
2.南 宋 紀 第 182卷   帝 □   德 祐 二 年 〔 元 至 元 十 三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4977

  L 元 巴 延 至 長 安 鎮 , 宜 中 違 約 , 不 往 議 事 。 甲 申 , 巴 延 進 次 □ 亭 山 , 阿 喇 罕 、 董 文 炳 之 師 皆 會 , 游 騎 至 臨 安 北 關 。 文 天 祥 、 張 世 傑 請 移 三 宮 入 海 , 而 己 帥 眾 北 城 一 戰 , 宜 中 不 許 , 白 太 皇 太 后 , 遣 監 察 御 史 楊 應 奎 上 傳 國 璽 以 降 。


第 16筆
2.南 宋 紀 第 182卷   帝 □   德 祐 二 年 〔 元 至 元 十 三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4977

    乙 酉 , 太 皇 太 后 以 文 天 祥 為 右 丞 相 兼 樞 密 使 、 都 督 諸 路 軍 馬 。 丙 戍 , 以 家 鉉 翁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賈 餘 慶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, 知 臨 安 府 。


第 17筆
2.南 宋 紀 第 182卷   帝 □   德 祐 二 年 〔 元 至 元 十 三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4977

  P 戊 子 , 命 文 天 祥 同 吳 堅 、 謝 堂 、 賈 餘 慶 使 元 軍 。


第 18筆
2.南 宋 紀 第 182卷   帝 □   德 祐 二 年 〔 元 至 元 十 三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4979

  Y 壬 寅 , 罷 遣 文 天 祥 所 部 勤 王 兵 , 以 賈 餘 慶 為 右 丞 相 兼 樞 密 使 , 劉 岊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, 與 吳 堅 , 謝 堂 、 家 鉉 翁 並 充 祈 請 使 , 詣 元 大 都 。


第 19筆
2.南 宋 紀 第 182卷   帝 □   德 祐 二 年 〔 元 至 元 十 三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4979

  Z 元 巴 延 引 文 天 祥 與 吳 堅 等 同 坐 。 天 祥 面 斥 賈 餘 慶 賣 國 , 且 責 巴 延 失 信 。 呂 文 煥 從 旁 諭 解 之 , 天 祥 并 斥 文 煥 及 其 姪 師 孟 , 父 子 兄 弟 受 國 厚 恩 , 不 能 以 死 報 國 , 乃 合 族 為 逆 。 文 煥 等 慚 恚 , 遂 與 餘 慶 共 勸 巴 延 拘 天 祥 , 令 隨 祈 請 使 北 行 。


第 20筆
3.元 紀 第 183卷   世 祖   至 元 十 三 年 〔 宋 景 炎 元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4983

  B 先 是 宋 丞 相 文 天 祥 至 鎮 江 , 與 其 客 杜 滸 等 十 二 人 。 夜 亡 入 真 州 , 安 撫 使 苗 再 成 出 迎 , 喜 且 泣 曰 : 「 兩 淮 兵 足 以 興 復 , 特 二 閫 少 隙 , 不 能 合 從 耳 。 」 時 猶 未 知 夏 貴 納 款 , 故 再 成 以 二 閫 為 言 。 天 祥 問 : 「 計 將 安 出 ? 」 再 成 曰 : 「 今 先 約 淮 西 兵 趣 建 康 , 彼 必 悉 力 以 扞 吾 西 兵 。 吾 指 揮 淮 東 諸 將 , 以 通 、 泰 兵 攻 灣 頭 , 以 高 郵 、 寶 應 、 淮 安 兵 攻 揚 子 橋 , 以 揚 兵 攻 瓜 步 , 吾 以 舟 師 直 擣 鎮 江 , 同 日 大 舉 。 灣 頭 、 揚 子 橋 , 皆 沿 江 脆 兵 , 且 日 夜 望 我 師 之 至 , 攻 之 即 下 , 合 攻 瓜 步 之 三 面 , 吾 自 江 中 一 面 薄 之 , 雖 有 智 者 , 不 能 為 之 謀 矣 。 瓜 步 既 舉 , 以 淮 東 兵 入 京 口 , 淮 西 兵 入 金 陵 , 要 其 歸 路 , 其 大 帥 可 坐 致 也 。 」 天 祥 大 稱 善 , 即 以 書 遺 李 庭 芝 , 遣 使 四 出 結 約 。


第 21筆
3.元 紀 第 183卷   世 祖   至 元 十 三 年 〔 宋 景 炎 元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4986

  I 宋 文 天 祥 至 福 安 , 拜 右 丞 相 兼 樞 密 使 , 都 督 諸 路 軍 馬 。 天 祥 以 國 事 皆 決 于 陳 宜 中 , 議 論 多 不 合 , 固 辭 不 拜 , 乃 以 為 樞 密 使 、 同 都 督 。 天 祥 吏 呂 武 招 豪 傑 于 江 、 淮 , 杜 滸 募 兵 于 溫 州 。


第 22筆
3.元 紀 第 183卷   世 祖   至 元 十 三 年 〔 宋 景 炎 元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4990

  X 秋 , 七 月 , 丁 酉 , 宋 文 天 祥 開 府 南 劍 州 , 經 略 江 西 。 天 祥 欲 還 溫 州 進 取 , 陳 宜 中 不 從 。 蓋 宜 中 棄 溫 入 閩 欲 倚 張 世 傑 復 浙 東 、 西 以 自 洗 濯 , 故 命 天 祥 開 府 南 劍 。


第 23筆
3.元 紀 第 183卷   世 祖   至 元 十 三 年 〔 宋 景 炎 元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4994

  r ( 壬 戌 朔 ) , 宋 文 天 祥 師 次 汀 州 , 遣 趙 時 賞 等 將 一 軍 趣 贛 以 取 寧 都 , 吳 浚 將 一 軍 取 雩 都 , 劉 洙 等 皆 自 江 西 以 兵 來 會 。 時 賞 , 和 州 宗 室 也 。 〔 ( 校 者 按 : 此 條 應 移 4 8 冬 十 月 下 丁 亥 上 。 ) 〕


第 24筆
3.元 紀 第 183卷   世 祖   至 元 十 三 年 〔 宋 景 炎 元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5000

  A 兵 下 汀 關 , 宋 文 天 祥 欲 據 城 拒 戰 , 汀 守 黃 去 疾 聞 宋 主 航 海 , 擁 兵 有 異 志 , 天 祥 乃 移 軍 漳 州 。


第 25筆
3.元 紀 第 183卷   世 祖   至 元 十 三 年 〔 宋 景 炎 元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5001

  G 吳 浚 既 降 , 因 至 漳 州 說 文 天 祥 降 , 天 祥 責 以 大 義 斬 之 。


第 26筆
3.元 紀 第 183卷   世 祖   至 元 十 三 年 〔 宋 景 炎 元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5001

  L 三 月 , 宋 文 天 祥 復 梅 州 。


第 27筆
3.元 紀 第 183卷   世 祖   至 元 十 三 年 〔 宋 景 炎 元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5002

  S 宋 文 天 祥 引 兵 自 梅 州 出 江 西 , 吉 、 贛 兵 皆 會 之 , 遂 復 會 昌 縣 。


第 28筆
3.元 紀 第 183卷   世 祖   至 元 十 三 年 〔 宋 景 炎 元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5003

  Y 六 月 , 辛 西 , 宋 文 天 祥 軍 入 雩 都 。


第 29筆
3.元 紀 第 183卷   世 祖   至 元 十 三 年 〔 宋 景 炎 元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5003

  [ 秋 , 七 月 , 宋 文 天 祥 遣 趙 時 賞 丟 分 道 復 吉 、 贛 諸 縣 , 遂 圍 贛 州 , 衡 山 人 趙 璠 , 撫 州 人 何 時 , 皆 以 兵 應 之 。


第 30筆
3.元 紀 第 183卷   世 祖   至 元 十 三 年 〔 宋 景 炎 元 年 。 ( 丙 子 、 一 二 七 六 ) 〕 p-5005

  f 八 月 , 李 恆 遣 兵 援 贛 , 而 自 將 攻 文 天 祥 于 興 國 。 天 祥 不 意 恆 不 意 恆 猝 至 , 遣 兵 戰 鍾 步 , 不 利 。 時 鄒 □ 聚 兵 數 萬 於 永 豐 , 天 祥 引 兵 就 之 , 會 □ 兵 先 潰 , 恆 追 天 祥 至 方 石 嶺 , 及 之 。 諸 將 鞏 信 以 短 兵 接 戰 , 恆 疑 有 伏 , 斂 兵 不 進 。 信 坐 巨 石 , 餘 卒 侍 左 右 , 箭 雨 集 , 屹 不 動 , 恆 從 間 道 就 視 之 , 創 被 體 而 死 不 仆 。 天 祥 至 空 坑 , 兵 盡 潰 。 時 趙 時 賞 坐 肩 輿 , 追 兵 問 為 誰 , 時 賞 曰 : 「 我 姓 文 。 」 追 兵 以 為 天 祥 , 擒 之 。 天 祥 由 是 得 與 塺 滸 、 鄒 □ 等 逸 去 , 至 循 州 , 散 兵 頗 集 。 天 祥 妻 子 及 幕 僚 、 客 將 皆 被 執 。


第 31筆
3.元 紀 第 183卷   世 祖   至 元 十 五 年 〔 宋 炎 興 景 炎 三 年 , 五 月 後 改 祥 興 元 年 。 ( 戊 寅 、 一 二 七 八 ) 〕 p-5011

  W 宋 文 天 祥 以 弟 璧 及 母 在 惠 州 , 乃 趨 之 , 行 收 兵 出 海 豐 縣 , 遂 次 于 麗 江 浦 。


第 32筆
3.元 紀 第 184卷   世 祖   至 元 十 五 年 〔 宋 祥 興 元 年 。 ( 戊 寅 、 一 二 七 八 ) 〕 p-5018

  W 己 巳 , 宋 加 文 天 祥 少 保 、 封 信 國 公 , 張 世 傑 封 越 國 公 。


第 33筆
3.元 紀 第 184卷   世 祖   至 元 十 五 年 〔 宋 祥 興 元 年 。 ( 戊 寅 、 一 二 七 八 ) 〕 p-5021

    文 天 祥 屯 潮 陽 , 鄒 □ 、 劉 子 俊 皆 集 師 會 之 , 遂 討 刻 盜 陳 懿 、 劉 興 於 潮 。 興 死 , 懿 遁 , 以 海 舟 導 張 弘 範 兵 濟 潮 陽 。 天 祥 帥 麾 下 走 海 豐 , 先 鋒 將 張 弘 正 追 之 。 天 祥 方 飯 五 坡 嶺 , 弘 正 兵 突 至 , 眾 不 及 戰 , 天 祥 遂 被 執 , 吞 腦 子 , 不 死 , 鄒 □ 自 剄 。 劉 子 俊 自 詭 為 天 祥 , 冀 天 祥 可 間 走 也 ; 別 隊 執 天 祥 至 , 相 遇 於 途 , 各 爭 真 偽 , 得 實 , 遂 烹 子 俊 。


第 34筆
3.元 紀 第 184卷   世 祖   至 元 十 五 年 〔 宋 祥 興 元 年 。 ( 戊 寅 、 一 二 七 八 ) 〕 p-5022

    方 玨 等 之 始 謀 拾 骨 也 , 宋 將 作 監 簿 山 陰 王 英 孫 持 甚 議 , 東 陽 鄭 宗 仁 襄 其 役 , 長 溪 謝 □ 為 之 籌 畫 。 □ , 故 文 天 祥 之 客 也 , 遇 寒 食 , 則 相 與 密 祭 之 。 久 之 , 事 漸 泄 , 人 多 指 目 玨 、 景 熙 , 謂 旦 夕 禍 且 不 測 。 玨 、 景 熙 亦 自 承 , 不 以 為 懼 。 事 幸 不 發 , 人 皆 稱 曰 唐 、 林 二 義 士 。 〔 〔 考 異 羅 有 開 唐 義 士 傳 、 鄭 元 祐 林 義 士 事 蹟 各 紀 所 聞 。 張 孟 兼 撰 唐 玨 傳 作 戊 寅 。 黃 宗 羲 為 謝 □ 冬 青 引 作 註 , 據 「 知 君 種 年 星 在 尾 」 句 , 以 為 寅 年 之 證 , 是 也 。 癸 辛 雜 識 以 為 乙 酉 年 十 一 月 , 徐 氏 後 編 信 為 至 確 , 遂 分 唐 、 林 所 舉 為 二 事 , 從 而 而 辨 之 曰 : 唐 、 林 之 義 , 其 時 異 , 其 陵 異 , 其 所 取 之 骨 異 , 所 葬 之 地 亦 異 。 唐 事 在 戊 寅 , 林 事 在 乙 酉 , 是 其 異 也 ; 戊 寅 發 光 宗 等 四 陵 , 乙 酉 發 高 、 孝 等 九 陵 , 是 月 陵 異 也 ; 唐 得 數 函 , 林 止 兩 函 , 是 所 收 之 骨 有 多 少 也 ; 唐 葬 蘭 亭 , 林 瘞 東 嘉 , 是 所 葬 之 地 有 達 近 也 。 今 按 徐 氏 所 辨 非 也 。 周 密 雜 識 載 此 事 , 頗 為 ^ 舛 。 如 云 發 徽 、 欽 、 高 、 孝 、 光 五 帝 陵 , 欲 陵 止 有 鐵 燈 檠 一 枚 , 豈 知 欽 宗 之 柩 終 於 不 返 , 金 史 明 言 葬 於 鞏 洛 , 則 紹 興 安 得 有 欽 陵 ! 蓋 誤 以 邢 后 之 陵 為 欽 陵 。 其 傳 聞 失 實 如 此 , 則 所 繫 年 月 , 又 豈 可 信 乎 ! 雜 識 以 為 歸 葬 東 嘉 者 , 止 以 林 為 溫 州 人 , 從 而 實 之 耳 。 豈 知 林 為 汐 社 中 人 , 與 王 英 孫 、 唐 玨 諸 人 互 相 唱 酬 , 固 為 紹 興 之 寓 公 乎 ! 總 之 , 僧 徒 發 陵 , 不 能 定 為 一 時 , 而 唐 、 林 相 濟 而 成 , 斯 無 可 疑 者 。 徐 氏 據 林 景 熙 詩 「 雙 匣 親 傳 竺 國 經 」 , 引 為 景 熙 收 高 、 孝 二 陵 骨 之 證 。 按 此 詩 或 云 唐 作 , 或 云 林 作 , 今 白 石 樵 唱 集 有 此 詩 , 可 斷 為 林 作 。 然 集 中 有 夢 中 作 四 首 , 此 特 其 一 。 又 有 詩 云 : 「 水 到 蘭 亭 倍 鳴 咽 , 不 知 真 帖 落 誰 家 ? 」 是 林 所 得 者 俱 葬 蘭 亭 , 即 其 確 證 。 豈 得 舉 其 一 而 廢 其 餘 乎 ! 今 為 參 考 而 連 書 之 。 輟 耕 錄 云 : 丙 子 下 江 南 , 至 乙 酉 將 十 載 , 版 圖 必 已 定 , 法 制 必 已 定 , 法 制 必 已 明 , 安 得 有 此 事 ! 惟 戊 寅 距 丙 子 不 三 年 , 此 時 庶 事 草 創 , 故 妖 髡 得 肆 其 惡 。 徐 氏 據 至 元 二 十 一 籍 發 陵 所 收 金 寶 , 修 天 衣 寺 , 謂 世 祖 實 知 而 弗 禁 , 駁 陶 氏 之 誤 , 其 說 允 矣 。 徐 氏 又 云 : 戊 寅 , 粵 東 速 敗 , 故 世 祖 聽 其 發 掘 , 不 兩 月 而 山 覆 歿 , 帝 服 其 奇 驗 。 得 寶 非 初 志 , 後 聞 其 所 收 極 多 , 乃 香 之 於 官 耳 。 此 亦 想 像 庂 詞 。 宋 至 山 , 甚 勢 己 不 能 立 國 , 在 僧 徒 或 以 此 厭 勝 , 而 宋 之 覆 歿 不 係 乎 此 也 。 至 王 英 孫 主 持 其 議 , 則 黃 溍 、 傅 藻 、 趙 汸 並 述 之 。 謝 □ 晞 髮 集 有 「 夜 夢 繞 於 越 , 落 日 冬 青 枝 」 之 句 , 不 止 冬 青 引 一 首 也 。 連 百 正 集 有 贈 鄭 宗 丘 詩 , 亦 指 此 事 , 皆 當 時 共 事 之 可 徵 者 。 理 宗 首 為 飲 器 , 明 洪 武 中 , 始 歸 葬 紹 興 , 高 啟 大 全 集 、 貝 瓊 清 江 集 俱 詠 其 事 , 亦 可 為 葬 蘭 亭 之 證 云 。 〕


第 35筆
3.元 紀 第 184卷   世 祖   至 元 十 六 年 〔 宋 祥 興 二 年 。 ( 己 卯 、 一 二 七 九 ) 〕 p-5035

  x 宋 文 天 祥 之 被 執 也 , 數 求 死 不 得 , 數 求 死 不 得 , 太 學 生 廬 陵 王 炎 午 作 生 祭 文 勸 其 速 死 , 置 於 衢 路 , 天 祥 未 之 見 也 。 行 至 南 , 不 食 八 日 猶 生 , 是 月 至 燕 , 館 人 供 帳 甚 盛 , 天 祥 不 寢 處 , 坐 達 旦 , 遂 移 兵 馬 司 , 設 卒 守 之 。 天 祥 南 面 坐 , 未 嘗 面 北 , 留 夢 炎 說 之 則 罵 。 王 積 翁 欲 合 降 臣 謝 昌 元 等 十 人 請 釋 天 祥 為 道 士 , 夢 炎 不 可 , 曰 : 「 天 祥 出 , 復 號 召 江 南 , 置 吾 十 人 於 何 地 ! 」 事 遂 已 。


第 36筆
3.元 紀 第 186卷   世 祖   至 元 十 九 年 〔 ( 壬 午 、 一 二 八 二 ) 〕 p-5072

  ^ 乙 未 , 殺 宋 丞 相 信 國 公 文 天 祥


共 計 〔 36〕 筆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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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龍 泉 二 號 】 資 料 庫 回 應
資 料 庫 規 畫 與 程 式 撰 作 : 陳 郁 夫
書 名 : 作 者 : 出 版 :
四 庫 總 目 清   紀 鈞 中 華 《 四 庫 全 書 總 目 》
簡 介 : 100卷
搜 尋 字 串 =文 天 祥 邏 輯 =字 詞 範 圍 =全 部

第 1筆
01.經 部 卷 三 二   經 部 三 二   孝 經 類 、 孝 經 類 存 目   p-0267

【 孝 經 類 解 十 八 卷 】 ( 安 徽 巡 撫 採 進 本 ) 國 朝 吳 之 騄 撰 。 之 騄 , 字 耳 公 , 歙 縣 人 。 康 熙 壬 子 舉 人 , 官 績 溪 縣 教 諭 , 遷 鎮 江 府 教 授 。 是 書 多 引 經 、 史 、 子 、 集 以 證 經 文 。 然 釋 經 在 發 揮 微 義 , 不 當 旁 引 後 代 故 實 , 牽 合 比 附 。 若 釋 「 中 於 事 君 」 句 所 引 之 經 , 則 《 曲 禮 》 「 四 十 曰 強 而 仕 , 五 十 曰 服 官 政 」 等 語 ; 所 引 之 史 , 則 文 天 祥 起 兵 入 衛 等 事 , 是 每 句 之 下 , 皆 可 成 類 書 一 門 , 典 籍 浩 博 , 豈 復 勝 載 乎 ﹖


第 2筆
02.史 部 卷 四 七   史 部 三   編 年 類   p-0428

【 通 鑑 續 編 二 十 四 卷 】 ( 左 副 都 御 史 黃 登 賢 家 藏 本 )   舊 本 題 元 陳 桱 撰 。 桱 字 子 經 , 奉 化 人 , 流 寓 長 洲 。 後 入 明 , 為 翰 林 編 修 , 以 附 楊 憲 , 遷 待 制 。 見 《 明 史 》 憲 本 傳 。 題 元 人 者 誤 也 。 桱 祖 著 , 宋 時 以 祕 書 少 監 知 台 州 , 嘗 作 書 名 《 歷 代 紀 統 》 。 其 父 泌 為 校 官 , 又 續 有 撰 述 , 世 傳 史 學 。 桱 以 司 馬 氏 《 通 鑑 》 、 朱 子 《 綱 目 》 終 於 五 代 , 其 周 威 烈 王 以 上 雖 有 金 履 祥 《 前 編 》 , 而 亦 斷 自 陶 唐 , 因 著 此 書 。 首 述 盤 古 至 高 辛 氏 , 以 補 金 氏 所 未 備 , 為 第 一 卷 。 次 摭 契 丹 在 唐 及 五 代 時 事 以 志 其 得 國 之 故 , 為 第 二 卷 。 其 二 十 二 卷 皆 宋 事 , 始 自 太 祖 , 終 於 二 王 , 以 繼 《 通 鑑 》 之 後 , 故 以 「 續 編 」 為 名 。 然 大 書 分 註 , 全 仿 《 綱 目 》 之 例 , 當 名 之 曰 「 續 綱 目 」 。 仍 襲 《 通 鑑 》 之 名 , 非 其 實 也 。 沈 周 《 客 座 新 聞 》 載 桱 著 此 書 時 , 書 宋 太 祖 云 , 匡 允 自 立 而 還 。 未 輟 筆 , 忽 迅 雷 擊 其 案 。 桱 端 坐 不 懾 , 曰 「 霆 雖 擊 吾 手 終 不 為 之 改 易 也 」 云 云 。 此 雖 小 說 附 會 之 談 , 亦 足 見 桱 以 褎 貶 自 任 , 乃 造 作 此 說 。 今 觀 其 義 例 , 於 宋 自 太 平 興 國 四 年 平 北 漢 後 , 始 為 大 書 繫 統 。 鄭 瑗 《 井 觀 瑣 言 》 , 稱 其 本 晦 翁 《 語 錄 》 , 持 論 已 偏 。 至 於 金 承 麟 稱 末 帝 , 為 之 紀 年 。 西 遼 自 德 宗 以 下 諸 主 年 號 , 亦 詳 為 分 註 。 雖 各 本 史 文 , 然 承 麟 立 僅 一 日 , 未 成 為 君 。 西 遼 無 事 蹟 可 紀 , 而 必 縷 列 其 間 , 亦 不 免 循 名 失 實 。 蓋 委 曲 以 存 、 昺 二 王 , 使 承 宋 統 。 故 輾 轉 相 牽 , 生 是 義 例 , 非 千 古 公 評 。 《 明 史 • 何 喬 新 傳 》 載 喬 新 年 十 一 時 , 侍 父 京 邸 , 修 撰 周 旋 過 之 。 喬 新 方 讀 《 通 鑑 續 編 》 , 旋 問 書 法 何 如 ﹖ 對 曰 : 「 呂 文 煥 降 元 不 書 叛 , 張 世 傑 溺 海 不 書 死 節 , 曹 彬 、 包 拯 之 卒 不 書 其 官 , 而 紀 羲 軒 多 採 怪 妄 , 似 未 有 當 」 云 云 。 亦 未 始 不 中 其 失 也 。 他 如 取 宋 太 祖 燭 影 斧 聲 之 , 載 文 天 祥 黃 冠 故 鄉 之 語 , 皆 漫 無 考 正 , 輕 信 傳 述 。 陳 耀 文 《 學 林 就 正 》 又 謂 , 桱 誤 以 范 仲 淹 《 赴 桐 廬 郡 至 淮 遇 風 》 詩 為 唐 介 作 , 又 改 詩 中 強 楚 為 狂 楚 、 盡 室 為 今 日 、 蛟 黿 為 魚 龍 , 則 引 據 未 免 疏 舛 。 黃 溥 《 簡 籍 遺 聞 》 又 謂 , 桱 紀 其 先 戶 部 尚 書 顯 、 吏 部 尚 書 伸 、 工 部 尚 書 德 綱 諸 事 , 為 《 宋 史 》 所 不 載 , 成 化 間 , 續 《 綱 目 》 者 , 亦 皆 削 去 , 疑 其 或 出 於 妄 託 , 則 挾 私 濫 載 , 尤 不 協 至 公 。 然 自 《 通 鑑 綱 目 》 以 後 , 繼 而 作 者 , 實 始 於 桱 。 其 後 王 宗 沐 、 薛 應 旂 等 , 雖 遞 有 增 修 , 而 才 識 卒 亦 無 以 相 勝 。 姑 存 以 備 參 考 , 亦 未 為 不 可 也 。


第 3筆
02.史 部 卷 五 七   史 部 一 三   傳 記 類 一 ( 聖 賢 、 名 人 、 總 錄 上 )   p-0520

【 寶 祐 四 年 登 科 錄 一 卷 】 ( 兩 淮 馬 裕 家 藏 本 ) 宋 文 天 祥 榜 進 士 題 名 也 。 首 列 御 試 策 題 一 道 , 及 詳 定 編 排 等 官 姓 名 。 其 覆 考 檢 點 試 卷 官 為 王 應 麟 , 故 《 宋 史 • 文 天 祥 傳 》 , 載 「 考 官 王 應 麟 奏 其 卷 , 稱 古 誼 若 龜 鑑 , 忠 肝 如 鐵 石 , 敢 為 國 家 得 人 賀 也 。 」 其 一 甲 第 九 人 為 王 應 鳳 , 即 應 麟 之 弟 , 蓋 當 時 法 制 猶 ^ , 未 有 回 避 之 例 耳 。 天 祥 本 列 第 五 , 理 宗 親 擢 第 一 。 第 二 甲 第 一 人 為 謝 枋 得 , 第 二 十 七 人 為 陸 秀 夫 , 與 天 祥 並 以 孤 忠 勁 節 , 搘 拄 綱 常 。 數 百 年 後 , 睹 其 姓 名 , 尚 凜 然 生 敬 , 則 此 錄 流 傳 不 朽 , 若 有 神 物 呵 護 者 , 豈 偶 然 哉 。 五 甲 第 一 百 八 十 九 人 朱 以 下 , 原 本 脫 去 二 十 四 人 。 今 檢 錄 中 四 甲 二 百 二 十 七 人 趙 與 溥 下 , 注 兄 與 鎮 同 榜 , 而 錄 無 其 名 。 又 《 括 蒼 彙 紀 》 有 趙 時 、 陳 塈 , 《 衡 州 府 志 》 有 羅 雷 春 , 《 萬 姓 統 譜 》 有 趙 良 金 , 並 稱 寶 祐 四 年 進 士 , 而 此 錄 亦 無 之 , 則 皆 在 所 闕 內 矣 。 後 有 天 祥 對 策 一 道 , 理 宗 御 製 賜 進 士 詩 及 天 祥 恭 謝 詩 各 一 首 。 天 祥 是 年 登 第 後 , 即 丁 父 憂 歸 。 至 己 未 始 授 簽 書 寧 海 節 度 判 官 廳 公 事 , 故 謝 表 中 有 「 自 叨 異 數 , 亦 即 三 年 」 之 語 。 此 錄 併 載 其 表 文 , 乃 後 人 所 增 附 者 也 。


第 4筆
02.史 部 卷 五 七   史 部 一 三   傳 記 類 一 ( 聖 賢 、 名 人 、 總 錄 上 )   p-0521

【 昭 忠 錄 一 卷 】 ( 兩 淮 馬 裕 家 藏 本 ) 不 著 撰 人 名 氏 。 所 記 皆 南 宋 末 忠 節 事 蹟 , 故 以 昭 忠 名 篇 。 自 紹 定 辛 卯 元 兵 克 馬 嶺 堡 , 總 管 田 璲 等 死 節 , 迄 於 國 亡 徇 義 之 陸 秀 夫 、 文 天 祥 、 謝 枋 得 等 , 凡 一 百 三 十 人 。 詳 其 詞 義 , 蓋 宋 遺 民 之 所 作 也 。 每 條 先 列 姓 名 官 爵 於 前 , 而 記 其 死 難 事 實 於 後 。 其 文 間 有 詳 略 , 而 大 都 確 實 可 據 。 以 《 宋 史 • 忠 義 傳 》 互 相 校 核 , 其 為 史 所 失 載 者 甚 多 , 即 史 傳 所 有 , 亦 往 往 與 此 書 參 錯 不 合 。 如 紹 定 辛 卯 西 和 州 徇 難 之 陳 寅 , 《 宋 史 》 亦 有 傳 , 而 其 同 死 之 守 將 楊 銳 則 史 竟 失 載 其 戰 沒 事 , 且 其 姓 為 王 銳 。 又 《 宋 史 • 林 空 齋 傳 》 , 以 空 齋 為 林 同 之 子 , 考 此 書 方 知 即 同 之 號 。 史 又 誤 以 劉 同 子 為 劉 同 祖 , 併 失 載 其 被 執 自 縊 及 其 妻 殉 節 等 事 。 凡 此 皆 當 以 是 書 為 得 實 。 又 張 世 傑 在 崖 山 及 謝 枋 得 被 徵 事 , 所 載 亦 比 諸 書 為 詳 。 考 袁 桷 《 清 容 居 士 集 》 、 蘇 天 爵 《 滋 溪 文 集 》 均 有 修 《 元 史 》 時 採 訪 遺 書 之 目 , 不 載 此 名 。 孔 齊 《 至 正 直 記 》 所 列 修 史 應 採 諸 書 , 亦 無 此 名 。 知 元 時 但 民 間 傳 錄 , 未 嘗 上 送 史 館 。 故 至 正 間 纂 修 諸 臣 無 由 見 也 。 此 本 乃 舊 傳 鈔 帙 , 文 字 亦 間 有 脫 , 而 大 略 尚 可 考 見 。 謹 著 之 於 錄 , 庶 一 代 忠 臣 義 士 未 發 之 幽 光 , 復 得 以 彰 顯 於 世 , 且 俾 讀 《 宋 史 》 者 亦 可 藉 以 考 正 其 ^ 略 焉 。


第 5筆
02.史 部 卷 六 ○   史 部 一 六   傳 記 類 存 目 二 ( 名 人 下 )   p-0546

【 胡 忠 烈 遺 事 四 卷 】 ( 江 西 巡 撫 採 進 本 ) 國 朝 史 珥 編 。 珥 , 鄱 陽 人 。 乾 隆 甲 戌 進 士 , 官 吏 部 主 事 。 是 編 紀 建 文 末 大 理 寺 少 卿 胡 閏 遺 事 , 與 後 人 題 詠 詩 文 , 而 閏 女 郡 姐 及 連 坐 親 屬 並 載 焉 。 珥 十 一 世 祖 秉 方 為 閏 之 婿 。 閏 既 死 節 , 家 亦 連 坐 , 故 珥 述 其 殉 節 始 末 , 成 此 書 。 先 是 紀 閏 事 者 有 《 英 風 紀 異 》 , 史 桂 芳 所 刊 , 而 楊 際 會 名 之 者 也 。 又 有 《 風 忠 錄 》 , 瞿 鳳 翥 所 刊 , 而 文 德 翼 序 之 者 也 。 又 有 《 忠 義 類 編 》 , 史 乘 古 所 名 , 其 例 言 則 屠 叔 方 所 纂 者 也 。 珥 彙 合 諸 書 , 考 證 頗 詳 。 如 閏 妻 汪 氏 非 方 氏 , 《 貞 姑 傳 》 中 所 云 王 安 人 者 , 乃 史 氏 之 婦 , 非 閏 妻 , 頗 有 糾 訂 舛 之 功 。 惟 舊 錄 載 萬 歷 十 二 年 十 月 八 日 詔 雪 革 除 諸 臣 , 張 榜 於 縣 門 , 忽 風 掣 其 榜 入 雲 中 , 飛 舞 空 中 , 自 午 至 申 , 乃 墮 。 故 有 風 烈 、 英 風 諸 名 , 紀 其 實 也 。 而 史 桂 芳 所 作 《 詩 序 》 , 乃 謂 「 閏 之 風 異 , 放 而 往 , 周 流 六 虛 。 卷 而 還   , 收 攝 完 聚 。 明 明 有 聖 學 景 象 , 區 區 以 忠 臣 目 之 , 恐 不 足 以 慰 在 天 之 靈 」 云 。 其 說 似 高 而 實 謬 。 文 天 祥 不 云 乎 , 孔 曰 成 仁 , 孟 曰 取 義 , 讀 聖 賢 書 , 所 學 何 事 。 其 言 至 為 明 白 。 奈 何 以 忠 臣 為 區 區 , 而 曰 別 有 聖 賢 乎 ﹖


第 6筆
02.史 部 卷 六 一   史 部 一 七   傳 記 類 存 目 三 ( 總 錄 上 )   p-0549

【 名 相 贊 一 卷 】 ( 浙 江 范 懋 柱 家 天 一 閣 藏 本 ) 明 尹 直 撰 。 直 字 正 言 , 泰 和 人 。 景 泰 甲 戌 進 士 , 官 至 華 蓋 殿 大 學 士 , 諡 文 和 。 事 蹟 具 《 明 史 》 本 傳 。 是 書 取 漢 、 唐 、 宋 相 業 足 稱 者 , 始 蕭 何 , 終 文 天 祥 , 凡 八 十 七 人 , 採 摭 事 實 , 各 為 之 贊 。


第 7筆
02.史 部 卷 六 一   史 部 一 七   傳 記 類 存 目 三 ( 總 錄 上 )   p-0552

【 毗 陵 忠 義 祠 錄 四 卷 附 錄 一 卷 】 ( 江 蘇 巡 撫 採 進 本 ) 明 葉 夔 撰 。 夔 字 司 韶 , 武 進 人 。 成 化 中 以 歲 貢 生 官 汝 陽 州 訓 導 。 是 編 第 三 卷 中 載 夔 《 請 祀 典 書 》 , 稱 「 宋 德 祐 元 年 十 一 月 , 巴 顏 率 師 攻 常 州 , 屠 其 城 , 知 府 事 姚 、 通 判 陳 炤 俱 不 屈 死 。 其 先 後 殉 難 者 又 有 王 安 節 、 劉 師 勇 、 胡 應 炎 、 尹 玉 、 麻 土 龍 、 包 圭 、 阮 應 得 、 方 允 武 、 徐 道 明 、 莫 謙 之 、 僧 萬 安 諸 人 。 自 成 化 九 年 郡 庠 生 段 瑜 等 建 言 於 同 知 柳 某 , 始 立 、 炤 以 下 木 主 十 一 位 , 附 於 陳 司 徒 廟 , 而 文 天 祥 、 劉 師 勇 、 阮 應 得 、 僧 萬 安 猶 未 與 也 。 宏 治 十 年 , 知 府 曾 望 宏 乃 別 創 忠 義 祠 , 請 祀 文 天 祥 以 下 十 四 人 , 而 附 以 元 壬 辰 靖 難 之 劉 溶 。 巡 按 御 史 謝 琛 亦 上 書 , 請 著 於 祀 典 , 詔 從 之 。 夔 因 編 其 始 末 為 此 書 。 」 首 圖 考 、 次 傳 志 、 次 詩 、 次 贊 、 次 文 牒 , 凡 史 傳 所 未 載 者 , 此 皆 補 其 佚 闕 , 足 相 參 證 。 惟 此 書 載 宋 臣 與 祀 者 止 十 四 人 , 則 未 祀 文 天 祥 等 四 人 。 其 附 於 陳 司 徒 廟 者 止 當 有 十 主 耳 , 夔 《 請 祀 典 書 》 云 「 十 一 主 」 , 未 喻 其 故 。 又 考 《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》 , 載 「 元 兵 至 常 州 , 守 臣 王 宗 洙 遁 , 權 守 王 良 臣 以 城 降 。 」 今 是 書 《 姚 傳 》 中 謂 「 良 臣 屢 舉 不 第 , 流 落 無 籍 , 寓 常 , 與 錢 闇 謀 , 竊 符 印 詐 稱 郡 官 , 詣 巴 顏 軍 前 獻 之 。 」 然 則 良 臣 未 嘗 權 守 , 《 三 朝 政 要 》 誤 書 矣 、 是 亦 足 訂 史 之 也 。 此 書 作 於 正 德 初 , 年 末 《 附 錄 》 一 卷 , 載 國 朝 順 治 十 四 年 事 , 蓋 後 人 所 續 , 其 姓 名 則 不 可 考 矣 。


第 8筆
02.史 部 卷 六 二   史 部 一 八   傳 記 類 存 目 四 ( 總 總 中 )   p-0561

【 為 臣 不 易 編 】 ( 無 卷 數   內 府 藏 本 ) 明 黃 廷 鵠 撰 。 廷 鵠 爵 里 未 詳 。 據 書 前 周 延 儒 序   稱 「 與 廷 鵠 定 交 , 此 編 即 夙 昔 所 共 討 論 」 , 則 萬 歷 末 人 也 。 所 錄 古 來 名 臣 自 皋 陶 至 文 天 祥 , 凡 百 人 , 各 為 之 傳 , 而 系 以 序 贊 。


第 9筆
02.史 部 卷 六 五   史 部 二 一   史 鈔 類 、 史 鈔 類 存 目   p-0581

【 宋 史 存 二 卷 】 ( 浙 江 鮑 士 恭 家 藏 本 ) 明 文 德 翼 撰 。 德 翼 字 用 昭 , 德 化 人 。 崇 禎 甲 戌 進 士 , 官 嘉 興 府 推 官 。 是 編 採 掇 《 宋 史 》 列 傳 , 而 刪 潤 其 文 。 始 於 宗 澤 , 終 於 文 天 祥 。 蓋 福 王 時 所 作 , 故 獨 寓 意 於 紹 興 以 後 云 。


第 10筆
02.史 部 卷 八 二   史 部 三 八   政 書 類 二 ( 典 禮 、 邦 計 、 軍 政 、 法 令 、 考 工 )   p-0704

【 明 臣 諡 彙 考 二 卷 】   ( 浙 江 巡 撫 採 進 本 ) 明 鮑 應 鼇 撰 。 應 鼇 字 山 父 , 歙 縣 人 。 萬 歷 乙 未 進 士 , 官 至 禮 部 祠 祭 司 郎 中 。 是 書 載 明 代 文 、 武 諸 臣 贈 諡 , 與 《 欽 定 明 史 》 各 傳 具 相 符 合 。 首 載 各 諡 釋 義 , 為 當 時 禮 官 體 例 。 而 所 列 諸 諡 , 如 某 人 諡 某 字 , 皆 分 注 當 日 定 諡 取 義 之 文 于 下 , 使 觀 者 具 知 其 所 以 然 。 較 他 家 所 記 , 獨 有 根 據 。 其 前 代 諸 臣 , 如 謝 枋 得 之 諡 忠 節 , 紀 信 、 文 天 祥 之 諡 忠 烈 , 鄧 文 進 之 諡 忠 襄 , 蘇 緘 之 謚 忠 壯 , 史 或 不 載 , 世 所 罕 知 , 亦 頗 賴 此 書 以 存 。 卷 末 附 萬 歷 三 十 一 年 至 三 十 七 年 擬 諡 者 二 十 九 人 , 又 三 十 八 年 至 四 十 年 , 擬 諡 者 四 人 , 皆 二 諡 並 列 。 蓋 神 宗 荒 怠 , 奏 章 率 不 批 答 。 莫 知 進 止 , 故 兩 存 也 。 最 後 列 考 誤 一 篇 , 凡 五 十 七 人 , 皆 據 官 冊 以 正 野 史 、 文 集 之 。 其 中 多 有 無 諡 而 冒 稱 諡 某 者 , 亦 有 字 相 同 異 , 美 惡 頓 殊 者 , 或 詭 詞 假 借 , 或 傳 寫 舛 謬 , 外 人 無 從 而 知 , 非 應 鼇 身 為 禮 官 , 親 檢 故 籍 , 不 能 一 一 釐 正 也 。 其 於 一 代 易 名 之 典 , 可 云 精 核 矣 。


第 11筆
02.史 部 卷 九 ○   史 部 四 六   史 評 類 存 目 二   p-0763

【 尚 友 齋 論 古 】 ( 無 卷 數 , 浙 江 巡 撫 採 進 本 ) 明 涂 一 榛 撰 。 一 榛 字 廷 薦 , 漳 州 鎮 海 衛 人 。 萬 歷 甲 辰 進 士 , 官 至 通 政 司 通 政 使 。 其 書 取 春 秋 時 范 蠡 迄 宋 文 天 祥 六 十 八 人 , 各 錄 本 傳 , 而 自 為 評 語 綴 於 其 末 。 去 取 絕 無 義 例 , 議 論 多 亦 陳 因 。 其 於 呂 誨 彈 王 安 石 事 , 謂 臺 諫 不 可 隨 眾 占 風 , 則 為 當 時 朝 局 而 發 也 。


第 12筆
02.史 部 卷 九 ○   史 部 四 六   史 評 類 存 目 二   p-0765

【 尚 論 編 六 卷 】   ( 副 都 御 史 黃 登 賢 家 藏 本 ) 不 著 撰 人 名 氏 , 但 自 稱 曰 「 卬 須 子 」 。 中 有 「 近 日 熊 經 略 」 語 , 則 明 末 人 所 輯 也 。 其 書 皆 摘 前 人 論 史 之 語 , 起 於 堯 、 舜 , 迄 文 天 祥 , 明 人 議 論 採 摘 尤 多 , 大 抵 拉 雜 無 緒 。 每 篇 皆 有 跋 語 , 亦 佻 纖 無 可 取 。 序 凡 三 首 : 一 稱 「 夢 博 道 人 」 , 一 稱 「 狎 鷗 翁 」 , 一 稱 「 六 宜 亭 長 」 , 亦 不 知 為 何 許 人 也 。


第 13筆
03.子 部 卷 一 一 三   子 部 二 三   藝 術 類 二 ( 書 畫 下 、 琴 譜 、 篆 刻 、 雜 技 )   p-0965

【 清 河 書 畫 舫 十 二 卷 】 ( 浙 江 巡 撫 採 進 本 ) 明 張 丑 撰 。 丑 , 崑 山 人 , 原 名 謙 德 , 字 叔 益 , 後 改 今 名 , 字 青 父 , 號 米 庵 , 蓋 丑 於 萬 曆 乙 卯 得 米 芾 《 寶 章 待 訪 錄 》 墨 蹟 , 名 其 書 室 曰 「 寶 米 軒 」 , 故 以 自 號 , 越 歲 丙 辰 , 是 書 乃 成 。 其 以 「 書 畫 舫 」 為 名 , 亦 即 取 之 黃 庭 堅 詩 「 米 家 書 畫 船 」 句 也 。 明 代 賞 鑒 之 家 , 考 證 多 ^ 。 是 編 獨 多 所 訂 正 , 如 《 宋 史 • 米 芾 傳 》 誤 謂 芾 卒 時 年 四 十 八 , 而 真 蹟 流 傳 在 四 十 八 歲 以 後 者 , 不 一 而 足 , 深 滋 疑 竇 。 丑 則 云 芾 以 皇 祐 三 年 辛 卯 生 , 以 大 觀 元 年 丁 亥 卒 , 年 五 十 七 , 正 與 米 芾 印 記 「 辛 卯 米 芾 」 四 字 相 合 , 足 糾 托 克 托 等 之 謬 。 其 他 諸 條 亦 多 可 依 據 , 惟 是 所 取 書 畫 題 跋 , 不 盡 出 於 手 Z , 多 從 諸 家 文 集 錄 入 , 且 亦 有 未 見 其 物 、 但 據 傳 聞 編 入 者 , 如 《 文 嘉 嚴 氏 書 畫 記 》 內 稱 「 枝 山 翁 卷 一 」 , 又 稱 「 文 徵 明 詞 翰 二 」 , 是 亦 非 盡 出 原 蹟 之 一 驗 。 其 中 第 三 卷 之 顧 野 王 , 第 五 卷 之 杜 牧 之 、 李 陽 冰 、 蘇 靈 芝 諸 人 , 皆 無 標 目 , 輾 轉 傳 寫 , 亦 多 失 於 校 V 。 然 丑 家 四 世 收 藏 , 於 前 代 卷 軸 , 所 見 特 廣 , 其 書 用 張 彥 遠 《 法 書 要 錄 》 例 , 於 題 識 印 記 , 所 載 亦 詳 , 故 百 餘 年 來 收 藏 之 家 , 多 資 以 辨 驗 真 偽 。 末 一 卷 曰 《 鑒 古 百 一 詩 》 , 則 丑 所 自 為 , 《 米 菴 》 詩 二 十 首 , 《 銘 心 小 集 》 八 十 一 首 , 以 類 相 從 , 附 於 集 後 。 第 九 卷 末 附 刻 米 芾 《 寶 章 待 訪 錄 》 十 二 卷 , 末 附 刻 文 天 祥 手 札 , 皆 非 原 本 所 有 , 蓋 鮑 氏 刊 本 所 增 附 也 。 鮑 氏 所 刊 不 分 卷 數 , 但 以 「 鶯 、 嘴 、 啄 、 花 、 紅 、 溜 、 燕 、 尾 、 點 、 波 、 綠 、 皺 十 二 字 , 標 為 次 等 , 蓋 用 謝 枋 得 《 文 章 軌 範 》 , 以 「 王 侯 將 相 有 種 乎 」 七 字 編 為 七 冊 之 例 。 然 麻 沙 坊 本 不 可 據 為 典 要 , 今 削 去 舊 題 , 以 十 二 卷 著 錄 焉 。


第 14筆
03.子 部 卷 一 一 九   子 部 二 九   雜 家 類 三 ( 雜 考 下 )   p-1026

【 疑 耀 七 卷 】 ( 浙 江 巡 撫 採 進 本 ) 舊 本 題 明 李 贄 撰 。 贄 有 《 九 正 易 因 》 , 已 著 錄 。 是 編 前 有 張 萱 序 , 稱 「 負 笈 數 千 里 , 修 謁 其 門 , 迺 裒 一 編 見 示 , 屬 以 訂 正 。 戊 申 歲 , 以 地 官 郎 分 務 吳 會 , 登 梓 以 傳 」 云 云 。 案 贄 恃 才 妄 誕 , 敢 以 邪 說 誣 民 。 所 作 《 藏 書 》 , 至 謂 「 毋 以 孔 夫 子 之 是 非 是 非 我 。 」 其 他 著 作 , 無 一 非 狂 悖 之 詞 。 而 是 編 考 證 故 實 , 循 循 有 法 。 雖 間 倡 儒 佛 歸 一 之 說 , 其 言 謹 而 不 肆 。 至 云 「 儒 不 必 援 佛 , 佛 不 必 援 儒 」 。 又 云 「 經 典 出 六 朝 人 潤 色 , 非 其 本 真 」 。 且 與 贄 論 相 反 , 斷 乎 不 出 其 手 。 王 士 禎 《 古 夫 于 亭 雜 錄 》 云 : 「 家 有 《 疑 耀 》 一 書 , 凡 七 卷 , 乃 李 贄 所 著 , 而 其 門 人 張 萱 序 刻 者 。 余 嘗 疑 為 萱 自 纂 , 而 駕 名 於 贄 。 以 中 數 有 『 校 秘 閣 書 及 修 玉 牒 』 等 語 , 萱 嘗 為 中 書 舍 人 , 纂 《 文 淵 閣 書 目 》 , 而 贄 未 嘗 一 官 禁 近 也 。 及 觀 『 論 溫 公 』 一 條 中 云 『 余 鄉 海 忠 介 』 , 益 信 不 疑 」 云 云 。 今 因 士 禎 之 說 , 而 考 之 「 奉 朝 請 」 一 條 云 : 「 余 今 年 五 十 矣 , 始 為 尚 書 郎 。 」 是 萱 官 戶 部 時 語 , 贄 亦 未 嘗 官 六 曹 也 。 「 蘭 香 」 一 條 云 : 「 此 法 在 宋 已 有 之 , 自 吾 廣 始 。 」 「 蘇 東 坡 」 一 條 云 : 「 東 坡 寓 吾 惠 最 久 。 」 「 文 天 祥 」 一 條 云 : 「 文 璧 蓋 守 余 惠 州 ,   而 以 城 降 元 者 。 」 是 皆 廣 東 人 語 , 與 萱 之 鄉 貫 相 合 。 贄 本 閩 人 , 無 由 作 此 語 也 。 知 此 書 確 出 於 萱 , 士 禎 所 言 為 不 謬 。 蓋 以 萬 曆 中 贄 名 最 盛 , 託 贄 以 行 , 而 其 中 刪 除 不 盡 者 , 尚 有 此 數 條 耳 。 相 傳 坊 間 所 刻 贄 《 四 書 第 一 評 》 、 《 第 二 評 》 皆 葉 不 夜 所 偽 撰 , 知 當 時 常 有 是 事 也 。 其 書 多 由 記 憶 而 成 , 如 文 彥 博 偽 帖 , 不 知 為 《 玉 照 新 志 》 所 載 石 蒼 舒 事 。 翡 翠 屑 金 , 不 知 為 歐 陽 修 《 歸 田 錄 》 語 。 謂 沈 約 「 還 家 問 鄉 里 , 詎 堪 持 作 夫 」 二 語 為 白 居 易 詩 。 謂 《 左 傳 》 巫 為 巫 者 名 。 皆 失 之 ^ 舛 。 謂 《 本 草 》 稱 螬 可 療 目 , 故 陳 仲 子 耳 無 聞 , 目 無 見 , 食 螬 李 而 即 愈 。 又 謂 《 本 草 》 稱 蒪 鱸 作 羹 , 下 氣 止 嘔 , 張 翰 在 當 時 , 意 氣 鬱 抑 , 遇 事 嘔 逆 , 故 思 此 味 。 尤 穿 鑿 無 理 , 然 其 他 考 證 乃 往 往 有 依 據 。 舊 以 惡 贄 之 故 , 併 屏 斥 之 , 過 也 。 今 改 題 萱 名 , 從 其 實 也 。


第 15筆
03.子 部 卷 一 三 四   子 部 四 四   雜 家 類 存 目 一 一 ( 雜 編 )   p-1140

【 檀 幾 叢 書 五 十 卷 】 ( 浙 江 吳 玉 墀 家 藏 本 ) 國 朝 王 張 潮 同 編 。 是 書 所 錄 皆 國 朝 諸 家 雜 著 , 凡 五 十 種 。 大 半 採 自 文 集 中 , 其 餘 則 多 沿 明 季 山 人 才 子 之 習 , 務 為 纖 佻 之 詞 。 如 張 芳 之 《 黛 史 》 , 丁 雄 飛 之 《 小 星 譜 》 , 已 為 猥 鄙 。 至 程 羽 文 之 《 鴛 鴦 牒 》 取 古 來 男 女 不 得 其 偶 者 , 以 意 判 斷 , 更 為 匹 配 。 其 序 文 引 譚 元 春 之 說 , 謂 「 古 來 多 少 才 子 佳 人 , 被 愚 拗 父 母 板 住 , 不 能 成 對 , 齎 情 而 死 , 乃 悟 文 君 奔 相 如 , 是 上 上 妙 策 。 」 其 語 已 傷 風 化 。 書 中 以 王 昭 君 配 蘇 武 , 以 班 昭 配 康 成 , 以 王 婉 儀 配 文 天 祥 之 類 , 雖 古 之 賢 人 , 不 免 侮 弄 。 至 於 以 魏 甄 后 配 曹 植 , 以 遼 蕭 后 配 李 煜 , 以 漢 班 婕 妤 、 晉 左 貴 嬪 配 梁 簡 文 帝 、 梁 元 帝 , 則 帝 王 妃 后 亦 遭 輕 薄 矣 。 其 書 可 燒 , 奈 何 以 穢 簡 牘 也 。


第 16筆
03.子 部 卷 一 四 三   子 部 五 三   小 說 家 類 存 目 一 ( 雜 事 )   p-1219

【 前 聞 記 一 卷 】 ( 浙 江 巡 撫 採 進 本 ) 明 祝 允 明 撰 。 是 書 雜 載 前 明 事 實 , 散 無 統 紀 。 大 抵 於 所 為 《 野 記 》 中 , 別 撮 為 一 書 , 而 小 更 其 次 第 。 如 《 野 記 》 載 「 洪 武 三 年 二 月 , 命 制 四 方 平 定 巾 」 , 「 二 十 四 年 , 又 諭 禮 部 侍 郎 張 智 , 申 明 巾 義 」 。 其 下 註 云 : 「 舊 傳 太 祖 召 楊 維 楨 , 問 以 所 戴 巾 , 對 曰 : 『 四 方 平 定 巾 。 』 」 而 是 書 則 取 《 野 記 》 之 小 註 為 正 文 後 附 以 洪 武 三 年 、 二 十 四 年 事 , 則 辭 義 全 複 也 。 又 如 《 野 記 》 載 : 「 太 祖 聞 危 素 履 聲 , 笑 曰 : 『 我 只 道 是 文 天 祥 。 』 」 是 書 則 曰 : 「 我 只 道 伯 夷 、 叔 齊 來 」 或 云 「 文 天 祥 」 , 蓋 仍 是 一 條 , 而 小 變 其 語 耳 。 明 人 誇 著 述 之 富 , 每 有 所 著 一 書 , 分 為 數 種 , 往 往 似 此 , 不 足 詰 也 。


第 17筆
04.集 部 卷 一 六 五   集 部 一 八   別 集 類 一 八   p-1411

【 覆 瓿 集 六 卷 】 ( 編 修 汪 如 藻 家 藏 本 )   宋 趙 必 撰 。 必 \ 字 玉 淵 , 自 號 秋 曉 , 太 宗 十 世 孫 , 居 於 東 莞 。 咸 淳 元 年 , 與 父 崇 { 同 登 進 士 , 初 任 高 要 尉 , 攝 四 會 令 , 再 任 南 康 丞 。 文 天 祥 開 府 惠 州 , 辟 攝 惠 州 軍 事 判 官 。 入 元 後 , 隱 居 溫 塘 村 。 是 集 詩 二 卷 , 長 短 句 一 卷 , 雜 文 二 卷 , 附 錄 一 卷 。 必 \ 治 邑 有 惠 政 , 屬 宗 邦 淪 喪 , 慷 慨 從 軍 , 其 志 可 取 。 滄 桑 以 後 , 肥 遯 終 身 , 其 節 亦 不 可 及 。 詩 文 篇 帙 無 多 , 在 宋 末 諸 家 中 未 為 穎 脫 。 然 體 格 清 勁 , 不 屑 為 靡 靡 之 音 , 如 「 一 雨 鳴 蛙 亂 深 夜 , 數 聲 啼 鳥 怨 斜 陽 」 諸 句 , 固 未 嘗 不 綽 有 情 韻 也 。


第 18筆
04.集 部 卷 一 六 五   集 部 一 八   別 集 類 一 八   p-1412

【 北 遊 集 一 卷 】 ( 安 徽 巡 撫 採 進 本 )   宋 汪 夢 斗 撰 。 夢 斗 號 杏 山 , 績 溪 人 。 景 定 閒 , 以 明 經 發 解 江 東 漕 試 , 授 承 節 郎 、 江 東 司 制 幹 。 官 咸 淳 初 , 遷 史 館 編 校 , 與 葉 李 等 議 上 書 劾 丞 相 賈 似 道 。 李 等 坐 罪 , 夢 斗 亦 遁 歸 。 宋 亡 後 , 尚 書 謝 昌 言 薦 夢 斗 於 元 世 祖 , 特 召 赴 京 , 卒 不 受 官 , 放 還 。 是 集 乃 其 北 遊 紀 行 之 作 , 中 《 有 見 謝 尚 書 》 詩 云 : 「 正 須 自 愛 不 貲 身 」 。 蓋 不 特 律 己 甚 嚴 , 即 其 以 道 義 規 昌 言 , 亦 可 謂 婉 而 嚴 矣 。 惟 是 《 上 故 相 U 公 》 詩 註 , 謂 「 公 入 朝 不 屈 , 稱 前 正 奉 大 夫 」 。 考 夢 炎 以 德 祐 二 年 降 元 , 特 為 世 祖 所 鄙 , 又 曾 勸 殺 文 天 祥 , 安 得 有 「 入 朝 不 屈 」 之 事 ! 夢 斗 集 中 又 有 《 南 園 歌 》 , 為 吳 潛 竄 循 州 而 作 。 詩 末 附 數 語 云 : 「 履 翁 再 相 , 力 言 姦 邪 誤 國 數 事 , 理 皇 竟 不 能 平 ; 會 似 道 以 「 江 上 肅 清 」 之 報 徑 達 禁 中 , 上 遂 罷 潛 相 。 明 日 乃 以 似 道 奏 付 外 。 」 考 《 宋 史 》 似 道 「 江 上 肅 清 」 之 奏 , 在 理 宗 景 定 元 年 三 月 乙 酉 之 前 , 吳 潛 之 罷 在 是 年 四 月 己 酉 。 若 如 夢 斗 言 , 是 於 己 酉 之 明 日 , 始 以 似 道 奏 付 外 , 則 上 距 四 月 乙 酉 前 將 及 一 月 。 是 時 朝 野 方 以 荊 鄂 為 奇 功 , 乃 捷 書 到 禁 中 一 月 始 布 於 外 , 與 情 勢 尤 有 未 合 。 或 其 後 人 掇 拾 遺 L , 不 免 以 贗 本 竄 入 , 未 及 致 詳 耶 ﹖ 又 「 杏 山 摭 L 」 數 條 , 乃 後 人 所 集 夢 斗 講 學 之 語 , 原 附 集 末 , 今 亦 仍 之 焉 。


第 19筆
04.集 部 卷 一 六 五   集 部 一 八   別 集 類 一 八   p-1413

【 晞 髮 集 十 卷 晞 髮 遺 集 二 卷 遺 集 補 一 卷 附 天 地 閒 集 一 卷 西 臺 慟 哭 記 註 一 卷 冬 青 引 註 一 卷 】 ( 兩 淮 馬 裕 家 藏 本 )   宋 謝 翱 撰 。 翱 字 羽 , 一 字 父 , 長 溪 人 , 後 徙 浦 城 。 咸 淳 中 試 進 士 不 第 。 文 天 祥 開 府 延 平 , 署 為 咨 議 參 軍 。 天 祥 兵 敗 , 避 地 浙 東 , 後 以 元 貞 元 年 卒 於 杭 州 。 事 蹟 具 《 宋 史 》 本 傳 。 南 宋 之 末 , 文 體 卑 弱 , 獨 翱 詩 文 桀 驁 有 奇 氣 , 而 節 概 亦 卓 然 可 觀 。 據 方 鳳 作 翱 《 行 狀 》 , 稱 翱 遺 L 凡 手 鈔 詩 六 卷 , 雜 文 五 卷 , 《 唐 補 傳 》 一 卷 , 《 南 史 贊 》 一 卷 , 《 楚 詞 芳 草 圖 譜 》 一 卷 , 《 宋 鐃 歌 鼓 吹 》 、 《 曲 騎 吹 曲 》 各 一 卷 , 《 睦 州 山 水 人 物 古 蹟 記 》 一 卷 , 《 浦 陽 先 民 傳 》 一 卷 , 《 東 坡 夜 雨 句 圖 》 一 卷 。 其 《 唐 補 傳 》 以 下 如 編 入 集 中 , 當 共 二 十 八 卷 ; 如 別 本 各 行 , 則 詩 文 當 止 十 一 卷 。 然 世 無 傳 本   , 莫 知 其 審 。 明 宏 治 閒 儲 巏 所 刻 , 已 與 鳳 所 記 不 合 。 萬 歷 中 , 有 歙 縣 張 氏 重 刻 本 , 益 以 降 乩 之 作 , 尤 為 穢 雜 。 此 本 為 平 湖 陸 大 業 以 家 藏 鈔 本 刊 行 , 云 向 從 舊 刻 錄 出 , 卷 第 已 亂   。 大 業 以 意 釐 定 之 , 校 他 本 差 為 完 善 , 然 亦 非 其 舊 也 。 末 附 《 天 地 閒 集 》 一 卷 , 皆 翱 所 錄 宋 末 故 臣 遺 老 之 詩 , 凡 文 天 祥 、 家 鉉 翁 、 文 及 翁 、 謝 枋 得 、 鄭 協 、 柴 望 、 徐 直 方 、 何 新 之 、 王 仲 素 、 謝 鑰 、 陸 壑 、 何 天 定 、 王 曼 之 、 范 協 、 吳 子 文 、 韓 竹 坡 、 林 熙 十 七 人 , 而 詩 僅 二 十 首 。 考 宋 濂 作 翱 《 傳 》 , 稱 《 天 地 閒 集 》 五 卷 , 則 此 非 完 書 , 意 原 本 已 佚 , 後 人 摭 他 書 所 云 「 見 《 天 地 閒 集 》 」 者 , 得 此 二 十 首 , 姑 存 其 概 耳 。 又 元 張 丁 註 《 西 臺 慟 哭 記 》 併 諸 家 跋 語 為 一 卷 , 又 註 《 冬 青 引 》 及 諸 家 考 證 唐 Z 、 林 景 熙 事 為 一 卷 , 大 業 皆 附 刻 集 末 。 今 亦 錄 存 之 , 庶 與 集 中 諸 作 可 以 互 相 考 證 焉 。


第 20筆
04.集 部 卷 一 六 五   集 部 一 八   別 集 類 一 八   p-1413

【 潛 齋 文 集 十 一 卷 附 鐵 牛 翁 遺 L 一 卷 】 ( 浙 江 鮑 士 恭 家 藏 本 )   宋 何 夢 桂 撰 。 夢 桂 字 巖 叟 , 別 號 潛 齋 , 淳 安 人 。 咸 淳 元 年 進 士 , 官 至 大 理 寺 卿 , 引 疾 去 , 築 室 小 酉 源 。 元 至 元 中 屢 召 不 起 , 終 於 家 。 此 集 凡 遺 詩 三 卷 , 詞 及 政 策 一 卷 , 雜 文 七 卷 。 詩 頗 學 白 居 易 體   , 殊 不 擅 長 。 王 士 禎 《 池 北 偶 談 》 以 「 酸 腐 庸 下 」 詆 之 , 則 似 乎 已 甚 。 文 則 頗 援 引 證 佐   , 有 博 辨 自 喜 之 意 。 明 成 化 中 其 八 世 孫 淳 訪 得 舊 印 本 於 同 邑 汪 廷 貴 家 , 校 正 刊 行 。 後 其 遠 孫 之 論 等 又 為 重 刊 。 考 元 盛 如 梓 《 庶 齋 老 學 叢 談 》 載 夢 桂 送 U 夢 炎 一 詩 曰 : 「 昆 明 灰 劫 化 塵 緇 , 夢 覺 功 名 黍 一 炊 。 鍾 子 未 甘 南 操 改 , 庾 公 空 作 北 朝 悲 。 歸 來 眠 吳 山 在 , 別 後 心 期 浙 水 知 。 白 髮 門 生 羞 未 死 , 青 衫 U 得 裹 遺 屍 」 。 蓋 夢 桂 為 夢 炎 所 取 士 , 故 是 詩 有 王 炎 午 「 生 祭 」 文 天 祥 意 , 而 是 集 不 載 , 則 其 散 佚 亦 多 矣 。 末 附 《 鐵 牛 翁 遺 L 》 一 卷 。 鐵 牛 翁 名 景 福 , 字 介 之 , 夢 桂 族 孫 , 元 時 不 仕 , 存 詩 四 十 餘 首 , 賦 一 首 , 詩 頗 奇 偉 , 氣 格 在 夢 桂 上 云 。


第 21筆
04.集 部 卷 一 六 五   集 部 一 八   別 集 類 一 八   p-1415

【 則 堂 集 六 卷 】 ( 永 樂 大 典 本 )   宋 家 鉉 翁 撰 。 鉉 翁 喜 談 《 春 秋 》 , 尤 喜 談 《 易 》 , 其 《 河 閒 假 館 》 詩 曰 : 「 擬 從 諸 君 豫 乞 石 一 方 , 他 年 埋 之 前 三 四 尺 。 上 書 宋 使 姓 某 其 名 某 , 下 書 人 是 西 州 之 西 老 縫 掖 。 平 生 著 書 苦 不 多 , 可 傳 者 見 之 《 春 秋 》 與 《 周 易 》 」 。 然 《 春 秋 詳 說 》 至 今 尚 有 刊 本 , 已 別 著 錄 。 其 說 《 易 》 之 書 , 與 其 文 集 二 十 卷 則 已 全 佚 。 惟 《 永 樂 大 典 》 收 其 詩 文 尚 夥 。 謹 裒 合 排 比 , 以 類 相 從 , 釐 為 文 四 卷 , 詩 詞 二 卷 。 核 其 所 作 , 大 半 皆 在 河 閒 , 而 明 神 宗 時 樊 深 撰 《 河 閒 府 志 》 已 不 能 採 錄 , 則 其 佚 在 萬 歷 前 矣 。 鉉 翁 隸 籍 眉 山 , 與 蘇 軾 為 里 人 , 故 集 中 如 《 文 品 堂 記 》 、 《 養 志 堂 記 》 、 《 志 堂 說 》 、 《 篤 信 齋 說 》 、 《 跋 太 白 賞 月 圖 》 、 《 和 歸 去 來 詞 》 諸 篇 , 及 《 豌 豆 菜 》 詩 自 註 , 閒 或 稱 述 軾 事 蹟 。 廣 漢 張 拭 , 亦 其 鄉 人 , 故 《 敬 室 記 》 首 亦 慨 然 於 南 軒 之 學 , 漸 昧 其 傳 。 然 其 學 問 淵 源 , 則 實 出 金 谿 , 觀 集 中 《 心 齋 說 》 、 《 主 靜 箴 》 諸 篇 , 可 以 概 見 。 故 其 持 論 浸 淫 於 佛 氏 , 其 說 《 易 》 亦 惟 以 先 天 、 太 極 , 研 思 於 虛 杳 之 中 , 而 《 尊 教 堂 記 》 一 篇 , 至 援 陸 九 淵 之 言 , 以 「 三 教 歸 一 」 立 說 , 尤 為 乖 舛 。 顧 其 立 言 大 旨 , 皆 歸 於 敦 厚 風 俗 , 崇 獎 名 教 , 隨 事 推 闡 , 無 非 以 禮 義 為 訓 , 原 未 嘗 滉 漾 恣 肆 , 如 明 代 姚 江 之 末 流 。 其 詞 意 真 朴 , 文 不 掩 質 , 亦 異 乎 南 宋 末 年 詭 繁 碎 之 格 , 尚 為 多 有 可 取 耳 。 且 Z 厥 生 平 ,   上 雖 不 及 文 天 祥 , 而 下 比 U 夢 炎 輩 則 皭 然 其 不 侔 。 零 篇 斷 簡 , 以 其 人 重 之 可 也 。


第 22筆
04.集 部 卷 一 六 五   集 部 一 八   別 集 類 一 八   p-1417

【 吾 汶 L 十 卷 】 ( 浙 江 鮑 士 恭 家 藏 本 )   宋 王 炎 午 撰 。 炎 午 初 名 應 梅 , 字 鼎 翁 , 後 改 今 名 , 安 成 人 。 宋 末 為 太 學 生 , 咸 淳 閒 文 天 祥 募 兵 勤 王 , 炎 午 杖 策 謁 之 , U 入 幕 府 。 旋 以 母 老 辭 歸 。 天 祥 被 執 北 上 , 炎 午 為 文 生 祭 之 , 勵 以 必 死 , 尤 世 所 稱 。 入 元 後 , 終 身 不 出 , 因 所 居 汶 源 里 , 名 其 L 曰 「 吾 汶 」 , 以 示 不 仕 異 代 之 義 。 其 L 凡 文 九 卷 , 附 錄 一 卷 , 揭 徯 斯 、 歐 陽 元 皆 為 之 序 。 然 傳 本 頗 稀 , 明 宣 德 中 始 行 於 世 。 正 德 中 其 裔 孫 偉 乃 刻 之 南 京 , 後 版 散 佚 。 萬 歷 中 其 裔 孫 伯 洪 重 刊 , 乃 摘 鈔 為 二 卷 , 僅 錄 文 二 十 八 首 , 詞 二 首 。 又 自 以 雜 文 數 篇 綴 於 末 , 去 取 失 當 , 殊 不 足 觀 。 此 本 從 舊 刻 錄 出 , 猶 完 帙 之 僅 存 者 也 。 炎 午 大 節 不 虧 , 而 文 章 不 甚 著 名 , 其 集 晚 出 , 或 後 人 有 所 竄 入 , 珠 礫 混 雜 , 亦 未 可 知 。 然 要 當 以 人 重 , 不 當 僅 求 之 詞 藻 閒 。 王 士 禎 《 居 易 錄 》 至 以 為 「 里 社 餅 肆 中 慶 弔 卷 軸 之 語 」 , 又 摭 其 《 干 姚 參 政 貫 學 士 書 》 , 併 其 人 而 醜 詆 之 , 則 未 免 責 備 太 甚 矣 。


第 23筆
04.集 部 卷 一 六 八   集 部 二 一   別 集 類 二 一   p-1458

【 雲 陽 集 十 卷 】 ( 浙 江 鮑 士 恭 家 藏 本 ) 元 李 祁 撰 。 祁 字 一 初 , 別 號 希 蘧 , 茶 陵 人 。 元 統 元 年 進 士 , 除 應 奉 翰 林 文 字 。 改 授 婺 源 州 同 知 , 遷 江 浙 儒 學 副 提 舉 , 以 母 憂 解 職 。 會 天 下 已 亂 , 遂 隱 永 新 山 中 。 元 亡 , 自 稱 「 不 二 心 老 人 」 , 年 七 十 餘 乃 卒 。 祁 為 詩 沖 融 和 平 , 自 合 節 度 。 文 章 亦 雅 潔 有 法 。 其 初 登 第 也 , 元 制 以 漢 人 、 南 人 為 左 牓 , 蒙 古 、 色 目 人 為 右 牓 。 ( 案 元 制 尚 右 , 故 《 元 史 • 梁 增 傳 》 稱 : 諭 安 南 以 新 朝 尚 右 之 禮 。 蒙 古 、 色 目 人 為 右 牓 , 以 此 。 ) 祁 為 左 牓 第 二 人 、 其 右 牓 第 三 人 則 余 闕 也 。 後 闕 死 節 , 而 祁 獨 轉 側 兵 戈 閒 , 嘗 為 闕 序 《 青 陽 集 》 , 以 「 不 得 乘 一 障 , 效 死 如 廷 心 」 為 恨 。 又 稱 : 「 世 之 貪 生 畏 死 , 甘 就 屈 辱 , 靦 然 以 面 目 視 人 者 , 斯 文 之 喪 益 掃 地 盡 矣 ! 」 蓋 與 闕 雖 出 處 稍 殊 , 死 生 各 異 , 而 其 惓 惓 故 主 、 義 不 負 元 , 則 大 節 如 一 。 昔 宋 理 宗 實 祐 四 年 牓 , 得 文 天 祥 為 狀 元 , 又 得 陸 秀 夫 、 謝 枋 得 二 人 。 是 牓 得 李 黼 為 狀 元 , 而 又 得 祁 與 闕 二 人 。 黼 不 愧 文 天 祥 , 闕 不 愧 陸 秀 夫 , 而 祁 亦 不 愧 謝 枋 得 。 是 二 牓 者 , 後 先 輝 映 , 亦 可 云 科 名 之 盛 事 矣 。 初 , 明 兵 至 永 新 , 祁 中 刃 僵 道 左 。 千 戶 俞 子 茂 詢 知 為 祁 , 舁 歸 , 禮 待 之 。 雖 幸 不 死 , 然 洪 武 中 徵 召 舊 儒 , 祁 獨 力 拒 不 起 。 子 茂 重 其 為 人 , 祁 沒 之 後 , 子 茂 為 刻 其 遺 集 十 卷 。 至 宏 治 閒 , 其 五 世 從 孫 東 陽 搜 輯 遺 L , 屬 吉 安 守 顧 天 錫 重 鋟 , 即 此 本 也 。 國 朝 康 熙 中 , 廣 州 釋 大 汕 復 以 意 刪 削 , 併 為 四 卷 。 然 大 汕 雖 號 方 外 , 實 權 利 之 流 , 其 學 識 不 足 以 知 祁 。 去 取 深 為 未 當 。 故 今 仍 以 原 本 著 錄 , 存 其 真 焉 。


第 24筆
04.集 部 卷 一 六 七   集 部 二 ○   別 集 類 二 ○   p-1436

【 申 齋 集 十 五 卷 】 ( 編 修 汪 如 藻 家 藏 本 )   元 劉 岳 申 撰 。 岳 申 字 高 仲 , 吉 水 人 。 以 吳 澄 薦 , 召 為 遼 陽 儒 學 副 提 舉 , 不 就 。 後 授 泰 和 州 判 , 致 仕 。 是 集 乃 其 門 人 蕭 洵 所 編 。 李 祁 為 之 序 , 元 季 嘗 付 剞 劂 。 久 經 兵 燬 , 顧 嗣 立 《 元 詩 選 》 蒐 羅 至 備 , 獨 不 及 此 編 。 《 江 西 通 志 》 亦 謂 岳 申 文 集 今 已 不 傳 。 今 此 鈔 帙 僅 存 , 亦 可 云 希 覯 之 本 矣 。 岳 申 文 宗 法 韓 、 蘇 , 故 其 氣 骨 遒 上 , 無 南 宋 卑 之 習 。 《 豫 章 人 物 志 》 稱 所 作 簡 約 峻 潔 , 殆 非 虛 語 。 至 集 中 碑 誌 之 作 居 什 之 四 五 , 尤 可 據 以 考 證 史 事 。 如 《 文 天 祥 傳 》 比 《 宋 史 》 所 載 為 詳 ; 《 夏 貴 墓 誌 》 稱 其 出 奇 計 , 立 戰 功 , 甚 悉 , 而 貴 之 失 節 偷 生 , 絕 不 為 諱 , 且 深 致 惋 惜 之 詞   , 亦 非 曲 筆 諛 墓 者 可 比 。 觀 其 不 妄 許 與 , 其 文 品 之 矜 貴 可 知 也 。


第 25筆
04.集 部 卷 一 六 六   集 部 一 九   別 集 類 一 九   p-1425

【 青 山 集 八 卷 】 ( 永 樂 大 典 本 )   元 趙 文 撰 。 文 字 儀 可 , 一 字 惟 恭 , 號 青 山 , 廬 陵 人 。   宋 景 定 、 咸 淳 閒 嘗 冒 宋 姓 , 三 貢 於 鄉 , 後 始 復 本 姓 , 入 學 為 上 舍 。 宋 亡 入 閩 , 依 文 天 祥   。 元 兵 破 汀 州 , 與 天 祥 相 失 , 遁 歸 故 里 , 後 為 東 湖 書 院 山 長 , 選 授 南 雄 文 學 。 其 卒 也 , 程 鉅 夫 為 作 誌 銘 , 見 於 《 雪 樓 集 》 , 劉 將 孫 作 墓 表 , 亦 見 於 《 養 吾 集 》 , 載 其 行 履 頗 詳 。 近 時 顧 嗣 立 《 元 詩 選 》 小 傳 稱 其 入 元 授 清 江 教 授 , 而 程 誌 實 作 南 雄 。 鉅 夫 與 文 交 契 甚 厚 , 不 容 有 誤 , 疑 嗣 立 所 記 乃 偶 然 失 考 。 又 《 永 樂 大 典 》 書 其 名 多 作 「 ` 」 字 。 案 : 《 集 韻 》 「 ` 」 、 「 文 」 音 義 本 通 , 亦 非 別 有 兩 名 也 。 文 與 謝 翱 、 王 炎 午 同 入 文 天 祥 幕 府   。 滄 桑 以 後 , 獨 不 能 深 自 晦 匿 , 以 遲 暮 餘 年 重 餐 元 祿 , 出 處 之 際 實 不 能 無 愧 於 諸 人 。 然 其 文 章 則 時 有 《 哀 江 南 賦 》 之 餘 音 。 擬 以 古 人 , 其 庾 信 之 流 亞 乎 ! 文 嘗 自 言 「 行 事 , 使 人 , 皆 可 知 、 可 見 者 , 君 子 之 行 ; 為 文 , 使 人 讀 之 可 曉 、 考 之 有 證 者 , 為 君 子 之 言 。 」 今 觀 其 詩 文 皆 自 抒 胸 臆 , 絕 無 粉 飾 , 亦 可 謂 能 踐 其 言 矣 。 焦 竑 《 國 史 經 籍 志 》 載 《 青 山 L 》 三 十 一 卷 , 世 流 傳 。 今 從 《 永 樂 大 典 》 中 裒 輯 編 訂 , 勒 為 八 卷 。


第 26筆
04.集 部 卷 一 六 四   集 部 一 七   別 集 類 一 七   p-1407

【 巽 齋 文 集 二 十 七 卷 】 ( 大 學 士 程 景 伊 家 藏 本 )   宋 歐 陽 守 道 撰 。 守 道 字 公 權 , 初 名 巽 , 字 迂 父 , 吉 州 人 。 淳 祐 元 年 進 士 , 授 雩 都 主 簿 , 調 贛 州 司 戶 。 入 為 祕 書 正 字 , 累 遷 祕 書 郎 。 罷 歸 。 咸 淳 三 年 , 以 少 傅 呂 文 德 薦 , 添 差 通 判 建 昌 軍 , 遷 著 作 佐 郎 , 兼 崇 政 殿 說 書 , 兼 權 都 官 郎 中 , 終 為 著 作 郎 。 事 蹟 具 《 宋 史 》 本 傳 。 是 編 分 甲 、 乙 、 丙 、 丁 、 戊 五 集 , 中 如 《 復 劉 學 士 書 》 辨 李 習 之 以 「 守 其 中 」 為 慎 獨 , 非 《 中 庸 》 本 旨 ; 《 答 丁 教 授 書 》 , 辨 劉 景 雲 「 中 心 為 忠 , 如 心 為 恕 」 之 說 , 本 之 王 安 石 《 字 說 》 , 非 「 六 書 」 本 義 。 凡 此 之 類 , 持 論 咸 有 根 柢 , 非 苟 立 異 同 。 史 稱 守 道 「 少 孤 貧 無 師 , 自 力 於 學 。 年 未 三 十 , 翕 然 以 德 行 為 鄉 郡 儒 宗 」 。 蓋 崛 起 特 立 , 不 由 依 託 門 戶 而 來 , 故 所 見 皆 出 自 得 也 。 史 又 稱 江 萬 里 作 白 鷺 洲 書 院 , 首 致 守 道 為 諸 生 講 說 , 湖 南 轉 運 副 使 吳 子 良 又 聘 為 岳 麓 書 院 山 長 。 後 萬 里 為 國 子 祭 酒 , 復 薦 守 道 充 史 館 檢 閱 。 萬 里 殉 節 忠 臣 , 子 良 得 葉 適 之 傳 , 其 《 林 下 偶 談 》 , 妙 解 文 章 綮 。 觀 於 所 主 , 可 以 知 其 氣 類 。 《 吉 州 人 文 紀 略 》 又 稱 文 天 祥 、 劉 辰 翁 皆 守 道 門 人 , 即 守 道 益 可 知 矣 。 然 則 讀 是 集 者 , 又 烏 可 與 諸 家 語 錄 等 類 齊 觀 乎 !


第 27筆
04.集 部 卷 一 六 四   集 部 一 七   別 集 類 一 七   p-1407

【 文 山 集 二 十 一 卷 】 ( 兩 淮 馬 裕 家 藏 本 )   宋 文 天 祥 撰 。 天 祥 事 Z 具 《 宋 史 》 本 傳 。 天 祥 平 生 大 節 , 照 耀 今 古 , 而 著 作 亦 極 雄 贍 , 如 長 江 大 河 , 浩 瀚 無 際 。 其 《 廷 試 對 策 》 及 上 理 宗 諸 書 , 持 論 剴 直 , 尤 不 愧 肝 膽 如 鐵 石 之 目 。 故 長 谷 真 逸 《 農 田 餘 話 》 曰 : 「 宋 南 渡 後 , 文 體 破 碎 , 詩 體 卑 弱 , 惟 范 石 湖 、 陸 放 翁 為 平 正 , 至 晦 菴 諸 子 始 欲 一 變 時 習 , 模 仿 古 作 。 故 有 神 頭 鬼 面 之 論 , 時 人 漸 染 既 久 , 莫 之 或 改 。 及 文 天 祥 留 意 杜 詩 , 所 作 頓 去 當 時 之 凡 陋 。 觀 《 指 南 前 後 錄 》 可 見 , 不 獨 忠 義 貫 於 一 時 , 亦 斯 文 閒 氣 之 發 見 也 」 。 生 平 有 《 文 山 隨 筆 》 數 十 大 冊 , 常 以 自 隨 。 遭 難 後 盡 失 之 。 元 貞 、 大 德 閒 , 其 鄉 人 搜 訪 , 編 為 前 集 三 十 二 卷 , 後 集 七 卷 , 世 稱 道 體 堂 刻 本 。 考 天 祥 有 《 文 山 道 體 堂 觀 大 水 記 》 ,   稱 「 自 文 山 門 入 , 過 障 東 橋 , 為 道 體 堂 」 云 云 。 則 是 堂 本 其 里 中 名 勝 , 而 鄉 人 以 為 刊 版 之 地 者 也 。 書 中 原 跋 九 條 , 詳 載 本 事 , 頗 可 以 資 考 證 。 明 初 其 本 散 佚 , 尹 鳳 岐 從 內 閣 得 之 , 重 加 編 次 , 為 詩 文 十 七 卷 , 起 寶 祐 乙 卯 , 迄 咸 淳 甲 戌 , 皆 通 籍 後 及 贛 州 以 前 之 作 。 江 西 副 使 陳 价 、 廬 陵 處 士 張 祥 先 後 刻 之 , 附 以 《 指 南 前 錄 》 一 卷 , 《 後 錄 》 二 卷 , 則 自 德 祐 丙 子 天 祥 奉 使 入 元 營 , 閒 道 浮 海 , 誓 師 閩 粵 , 羇 留 燕 邸 , 患 難 中 手 自 編 定 者 。 《 吟 嘯 集 》 則 當 時 書 肆 所 刊 行 , 與 《 指 南 錄 》 頗 相 複 出 。 《 紀 年 錄 》 一 卷 , 亦 天 祥 在 獄 時 所 自 述 , 後 又 復 集 眾 說 以 益 之 。 惟 《 集 杜 詩 》 以 世 久 單 行 , 未 經 收 入 。 今 各 著 於 錄 。 至 原 本 所 載 序 、 記 、 碑 、 銘 之 類 , 乃 其 家 子 孫 所 綴 錄 , 雜 頗 甚 , 今 從 刪 削 焉 。


第 28筆
04.集 部 卷 一 六 四   集 部 一 七   別 集 類 一 七   p-1407

【 文 信 公 集 杜 詩 四 卷 】 ( 編 修 汪 如 藻 家 藏 本 )   一 名 《 文 山 詩 史 》 , 宋 文 天 祥 撰 。 蓋 被 執 赴 燕 後 , 於 獄 中 所 作 。 前 有 自 序 , 題 「 歲 上 章 執 徐 , 月 祝 單 閼 , 日 上 章 協 洽 」 。 案 : 上 章 執 徐 , 為 庚 辰 歲 , 當 元 世 祖 至 元 十 七 年 , 乃 其 赴 燕 之 次 年 。 祝 單 閼 當 為 已 卯 之 月 , 上 章 協 洽 為 庚 未 之 日 , 於 干 支 紀 次 不 合 。 考 是 年 正 月 癸 卯 朔 , 二 月 內 當 有 三 庚 日 , 二 未 日 , 必 傳 寫 者 有 所 錯 互 。 至 以 歲 陽 歲 名 紀 日 , 本 於 吳 國 山 碑 中 「 日 惟 重 光 大 淵 獻 」 語 , 而 併 以 紀 月 , 則 獨 見 於 此 序 。 又 序 後 有 跋 稱 壬 午 元 日 , 則 天 祥 授 命 之 歲 也 。 詩 凡 二 百 篇 , 皆 五 言 二 韻 , 專 集 杜 句 而 成 。 每 篇 之 首 悉 有 標 目 次 第 , 有 題 下 敘 次 時 事 , 於 國 家 淪 喪 之 由 , 生 平 閱 歷 之 境 , 及 忠 臣 義 士 之 周 旋 患 難 者 , 一 一 詳 誌 其 實 。 顛 末 粲 然 , 不 愧 「 詩 史 」 之 目 。 吳 之 振 《 宋 詩 選 》 , 徒 以 「 裁 割 巧 合 」 評 之 , 其 所 見 抑 亦 末 矣 。 劉 定 之 序 , 稱 原 書 序 跋 中 有 闕 文 , 指 元 之 君 臣 、 宋 之 叛 逆 , 闕 而 不 書 , 今 皆 補 之 為 白 字 。 又 題 「 姓 某 履 善 甫 」 者 , 即 《 指 南 集 》 中 所 謂 越 蠡 改 「 陶 朱 」 之 意 。 案 今 本 序 跋 無 闕 字 , 蓋 即 定 之 所 補 , 而 履 善 甫 上 已 署 天 祥 之 名 , 則 不 知 何 人 增 入 。 又 定 之 稱 分 為 四 卷 , 而 今 本 止 一 卷 , 殊 失 原 第 , 今 仍 析 為 四 卷 以 存 其 舊 焉 。


第 29筆
04.集 部 卷 一 七 四   集 部 二 七   別 集 類 存 目 一   p-1543

【 汪 水 雲 詩 鈔 一 卷 】 ( 江 蘇 巡 撫 採 進 本 )   宋 汪 元 量 撰 。 元 量 有 《 湖 山 類 L 》 , 已 著 錄 。 此 本 末 有 崇 禎 辛 未 舊 跋 , 稱 「 夏 日 曬 書 , 理 雲 間 人 鈔 詩 舊 冊 , 得 水 雲 詩 二 百 二 十 餘 首 , 錄 成 一 帙 , 其 劉 辰 翁 所 批 點 刊 行 者 , 藏 書 家 必 有 全 本 , 當 與 好 事 者 共 購 之 」 云 云 。 蓋 其 時 《 湖 山 類 L 》 尚 無 刊 本 , 故 所 見 止 此 。 所 附